第二十四章 陈兰戈[第1页/共3页]
那金丝眼镜男对音乐有些观赏才气,一听前奏还挺对劲,便施施然坐回酒桌前,筹办赏识歌曲。
不过陈兰戈仿佛没发明陈安的纤细窜改,她只是环顾了场中一眼,淡淡道:“都滚吧,今儿姐姐要和陈安小弟弟伶仃玩玩儿。”
陈兰戈却不在乎,翘起的嘴角带着一丝意味难懂的笑容,整小我就好似一朵盛开的罂粟花,卷着香风朝前而去。
不等陈安回绝,陈朝红便拉着陈安坐到刚才的位置上,他挨着陈安坐下,至于陈安另一旁天然就是陈兰戈。
陈安答复的很文艺,陈兰戈淡淡一笑,道:“文青是种病,你年纪不大却病的不轻,你懂甚么叫爱情?明白甚么叫豪情?不过是无病嗟叹罢了。”
陈兰戈随便的摆了摆手,然后问了下陈安的位置,肖芳不熟谙陈兰戈,但看着这女人的架式,和其别人的态度,赶紧起家让开了座,陈兰戈浅笑着坐到了肖芳的位置上。
“坐吧。”
“哦。”
听到刘铭义的声音,其他几人也赶紧站起家,恭恭敬敬的道:“兰姐。”
陈朝红直挺挺的站在陈兰戈身边,完整不复之前粗暴放纵的模样,灵巧的像个门生。陈兰戈却不觉有甚么不对的处所,嘴角微翘道:“他现在唱的这首歌也是他本身写的?”
没过量久,陈安一首加州旅店唱完,酒吧里传出点点掌声,陈安站起家微微鞠了一躬,便收起吉他回到了卡位旁。
“安子,这来坐。”
“那来首英文歌吧。”
“你会的很多?”
“加州旅店?”
这哥们儿的来意让陈安微微有些不测,不过他随即道:“这首歌是我本身创作的,叫《董蜜斯》,碟必定是没有,毕竟我还是个门生,不是歌手呢。”
“文青的确是种病,可没有你所谓的‘无病嗟叹’,只怕这世上就要少很多好歌了。”
“安子也太猛了吧?英文歌也唱的这么溜?”
‘这是一个妖精,但更像一个伸开蛛网,等候男人扑上去的黑孀妇。’坐在陈兰戈的身边,嗅了嗅这女人身上传出的香味,近间隔的看过一眼后,陈安对陈兰戈有了最为直观的熟谙。
“姐...”
如许的一家公司对于现在的麦田音乐来讲无疑于庞然大物,并且直接是副总出面,虽说陈兰戈是陈朝红的姐姐,是被陈朝红的聘请来的,但陈兰戈明显对陈安非常感兴趣,来意也昭然若揭,这天然让肖芳大受打击,毕竟她在麦田那边还没翻残局面。
陈安没有任何躲闪,正面有力的回应,陈兰戈仿佛感觉有些意义,双腿交叠换了坐姿,然后右手的手肘撑在大腿上,手把握成拳头拖住下巴,整小我微微前倾更加靠近了陈安一些。
“是的。”
“好。”
两姐弟说话之间,陈安已经唱到A段的最后,从纯纯的倾慕转圜到降落,哀婉,带着一丝淡淡伤感,应和着歌词的‘绝望’,让听者很清楚的就能听出歌者的内心。
陈安明显也没想到陈兰戈会有如此身份,而看着肖芳的神采,他晓得肖芳压根不晓得陈朝红和陈兰戈的干系,更不晓得陈兰戈的身份,局面变得奥妙起来,本来一条路变成了两条路,这天然让陈放心中欢乐,但陈兰戈这女人...可不好对于。
“陈安,能说说为甚么之前要决计在《董蜜斯》中表示出青涩?我信赖你以的歌颂水准,完整能让那首歌更加有神韵,就像你刚才唱的加州旅店。”
金丝眼镜男听到这话有点绝望,但他随即从裤兜里取出一张青蛙皮,也就是老版的五十块,递给陈安道:“小兄弟,你唱歌很好听,再唱一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