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侯常风[第3页/共3页]
“可,可……”
“坐前面?”我瞪大眼睛。
事情产生在一节大众体育课。凡是,我们的体育课除了一些必须的活动项目,教员有空就会放我们自在活动,而一个操场上活动的班级当然不止一个。我个子小,凡是和身高腿长有关的体育活动我是不插手的,我喜好跑步。因为从小在乡村长大,脚力和耐力天然比都会的孩子要强,每当我跑过2000米还在进步的时候,双腿仿佛离开内心在自行地迈动,我喜好这类顶风拂面又游离身躯的感受。
“哦,我,我叫……”
但是,实际中的灰女人并没有王子,她们只要本身虚幻的王子,实际中的王子只会说:“以是啊,她受伤了,他趁便送一下也是应当的。”
温文尔雅的齐霁俄然飚出这么一句,把我和他同窗都吓噎了。
哎!我没挑衅啊,也没想拿甚么短跑第一名啊,我,我本意不是如此,但仿佛说出来也没人信赖。
“别动,别动。”侯常风靠着我的后背,平静地说。
课间去洗手间的时候,我瞥见齐霁恰好从男厕出来,我刚想上前为明天帽子的事伸谢,他却像成心遁藏我般只顾和身边的人谈天。
看,多合适逻辑,多实际的一句话!
“没事,我送你到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