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高歌.霍顿[第3页/共3页]
没有甚么比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更能鼓励士气的了。
可现在,触手可及的幸运已然遥不成及。
焦心的呼喊声越来越清楚,明显是从没听到过的说话,却恰好完整听得懂。
“这头老阉猪,这是在抨击你呢,当年,你父亲在金狮鹫退役时是他的长官,曾经惩罚过他。”格利低着头,挨着高歌坐下,轻声嘀咕。
“高歌.霍顿”这四个字,像一根吡吡冒烟的导火索,将高歌的脑域刹时引爆,无数陌生的信息海啸般轰然涌入他的脑海当中。
总之,对不住了,就让我代你好好活下去吧,然后……再归去。
这一趴,就直接趴到这个鬼处所来了。
一想起苦追五年,热恋两年的女神安薇,高歌的心脏像被狠狠揪了一下,痛不成当。
高歌机器地用袖子擦了擦满脸的口水,茫然地坐了起来,完整懵逼了。
现在,因为由金狮鹫军团卖力主攻的黑松岭防地被一举霸占,获得了本次南蛮反击战的严峻胜利,本次领军的主帅,高贵的四王子,戈尔登.古斯特公爵殿下,正在召开由全部军官插手的庆功宴。
这特玛的是在演电影还是在做梦啊?
但高歌的内心却毫不像大要那样安静,岂止是不平静,的确是在沸腾,像烈火煎油般狠恶沸腾着,各种动机纷繁迸射出来。
“定能随您所愿!”瓦西里斯特重重顿首,再高举酒杯,高呼:“神佑国王陛下,神佑王子殿下。”
并且,不是说穿越都附赠金手指吗,要么身怀异能,要么自带老爷爷,最不济也得有样特别牛逼的宝贝吧。
“我就说他没事吧!这小子比牛还壮。”
“瞧瞧,霍顿家的傻儿子,一口龙息就栽倒了,真给老霍顿丢脸啊!哈哈。”不远处,一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大瘦子腆着圆滚滚的肚腩,红光满面,醉醺醺地端着酒杯指着高歌大声嘲笑。
这些家伙还个个全部武装,卧槽,还都是古典期间的欧式武装!
脑筋里新呈现的影象获得了一个小小的印证,这让高歌一下子认识到了本身的处境:我特玛的穿越了!
他的语气和行动,都有一种决计奉迎的拿腔作调。
高歌.霍顿,十八岁,一名小小男爵庶出的次子,儿时的一次高烧使他患上了昏迷症,常会莫名其妙地落空认识,人也变得过于浑厚,实在就是有点儿傻乎乎啦。
而格利.道森,是他从小就熟谙的同年火伴,也是一名乡间小贵族的庶子,和他一样的运气,一起参的军。
军需官杰里夫.丢德,是刚才这统统的主谋,是他提出不能喝酒的就不算甲士,必然要那几个坏小子灌高歌喝下了火一样烈的龙息酒,全然不顾格利在一旁冒死解释高歌自从得了昏迷病,只要沾上一滴酒就必然会当场昏倒,大病一场。
“歌颂主神,你可醒了!”圆饼脸欣喜地大喊,喷了高歌一脸臭烘烘的口水。
也怪本身干的这个行当,图书出版,落日财产,看书的人越来越少,都改看手机了,之前一本书能卖五万本,现在能卖五千本就阿弥陀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