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高歌.霍顿[第1页/共3页]
托玛西里伯爵的封地离此次南蛮入侵点比来,以是他的私兵也被征召,随王国军一起出征。
“瞧瞧,霍顿家的傻儿子,一口龙息就栽倒了,真给老霍顿丢脸啊!哈哈。”不远处,一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大瘦子腆着圆滚滚的肚腩,红光满面,醉醺醺地端着酒杯指着高歌大声嘲笑。
我不是应当坐在本身那张小小的办公桌前,措置永久也措置不完的一撂撂书稿吗?
面前是几张闲逛的脸,神采各别,有嘻笑的,有冷酷的,也有幸灾乐祸的,只要凑得比来的那张大鼻子圆饼脸,透露着焦心和体贴的神情。
因为有贵族身份,以是高歌固然智商不高,却仍然成为了一名见习军官,但倒是一名被谁都看不起的见习军官。
但无人重视到他的非常,战役常一样,一番戏弄过后,就没有人会再存眷他了,何况,傻子高歌,平时不就是如许一副呆呆的傻样吗!
而格利.道森,是他从小就熟谙的同年火伴,也是一名乡间小贵族的庶子,和他一样的运气,一起参的军。
扒开狼籍的思路,高歌下定了决计。
没有甚么比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更能鼓励士气的了。
并且,不是说穿越都附赠金手指吗,要么身怀异能,要么自带老爷爷,最不济也得有样特别牛逼的宝贝吧。
这些家伙还个个全部武装,卧槽,还都是古典期间的欧式武装!
当时的景象仿佛就在面前:本身老套而笨拙地单膝下跪,面红耳赤地一手举着大束的玫瑰,一手举着戒指,戒指上的钻石固然不大,在灯光下却一样闪动着幸运的光芒。
劈面前的女神在半晌惊诧后伸出纤纤玉手接过戒指,斑斓的红唇中轻吐出微微颤抖,如天籁般的三个字“我情愿”时,高歌感受本身具有了全天下。
总之,对不住了,就让我代你好好活下去吧,然后……再归去。
他也叫高歌,本身也叫高歌,这也太巧了吧,是偶合吗,还是冥冥中埋没着甚么奥妙?
我竟然穿越了,不能啊,这不科学啊!
“定能随您所愿!”瓦西里斯特重重顿首,再高举酒杯,高呼:“神佑国王陛下,神佑王子殿下。”
托玛西里尽是深深皱纹的脸上神采飞扬起来,口中却谦善:“殿下过奖了,谁都晓得您对音乐和跳舞有高深的研讨,但愿不要污了您的耳目。”
戈尔登仿佛没有看到瓦西里斯特微微有些疏离的态度,对劲地轻呷了一口杯中的烈酒,扬起眉毛道:“很好。明天,我将亲身督阵,但愿金狮鹫的军旗能第一个插上薇山城的城头。”
颌下短须如针,虽年近五十,却仍然高大挺拨,充满了甲士气质的瓦西里斯特.佩里举起酒杯,挺直腰板,微微顿首:“胜利皆仰仗陛下圣佑,仰仗殿下的聪明……另有提携。”
“我看他就是装的,应当再灌他喝两角。”
高歌.霍顿,十八岁,一名小小男爵庶出的次子,儿时的一次高烧使他患上了昏迷症,常会莫名其妙地落空认识,人也变得过于浑厚,实在就是有点儿傻乎乎啦。
而在全部过程中,远处高坐的四王子殿下和他身边的一众初级军官,始终浅笑着赏识这统统,或许在他们眼中,这不过是军中特有的小小恶作剧,小小的兴趣罢了。
“将军中间,庆祝你。”四王子戈尔登文雅地举起酒杯,向坐在本身左边的金狮鹫军团军团长,王国军的中将瓦西里斯特.佩里浅笑表示,非常的亲热,“我信赖,获得如许的大捷,已经充分证了然您和贵军团的英勇。我很乐意将这里产生的统统禀告父王,信赖父王会感到很欢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