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回 我和他打[第2页/共3页]
虎族人固然号称是蛮族中最英勇的兵士,但那是在蛮境,那些蛮横人只晓得横冲直撞,比拼谁的力量大,谁的图腾级别高,谁的刀快,全然不懂精美的武技。
听到这两个字,格罗斯的脸上出现一丝笑意。
并且,人都有猎奇之心,大师都想看看这个代价十枚钻币的蛮族人到底有甚么本领。
“对!也不白斗,双家各出七枚钻币作为赌资,在场的各位,有兴趣的也能够插手!”老约瑟提大声音大声喊道。
猞敢在获得自在后,并没有分开绝冠,而是凭着他丰富的经历,成为绝冠的教头之一,专门卖力练习新晋的竞斗士。
他有一对淡金色的瞳孔,眼神木然,与声音一样毫无神采。
“好主张,你们两家做庄,我们各认盘口。我押十枚金币赌这名虎族人胜。”
莫名其妙成为蛮人后,高歌感遭到本身的好勇斗狠之心较之之前强了很多。
他肯花十枚钻币来买这名虎族人,看上的是他的潜力,而并非他现在的战役力。
“对,是驴子是马拉出来溜溜。我押二十枚金币在这虎族人身上。”
“小的在。”跟着一声毫无神采的声音,一条结实的身影从老约瑟的身后闪出,垂手立在一边。
一见此蛮人出列,布雷克再也没法淡定,他牙关紧咬,双眼怒睁,瞪着猞敢一字一顿低声喝道:“滚!肉!刀!”
“放心,我不会让你白花这十枚钻币的。”高歌瞟了一眼布雷克。
“是!”猞敢沉声应了一句,抬开端,瞥了一眼铁笼中的高歌,在这一刹时,他那如古井普通的木然双眸中,电光火石般闪过一道嗜血而狂烈的光芒。
但这道光芒一闪而逝,他的双眼,又规复了木然。
公然,老约瑟话锋一转:“不过,如果就如许把他让给你,世人恐怕会笑话我们绝冠,不如让他与我们此行带来的一名竞斗士一决高低。”
如许的人,如果与颠末严格体系的练习,沦为杀人机器的专业竞斗士较量,有力让你使不上,有速率让你用不上,只能是分分钟被虐杀的份。
“布雷克团长,这话从何讲起,当年,我们但是只花了一枚钻币就买下了猞敢,你这名虎族人,但是值十枚钻币的,但是我们的十倍,那他的战力天然也远超出猞敢喽,是我们以卵击石,广博师一乐罢了!”老约瑟涓滴不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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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以大欺小?你们绝冠就这么输不起吗?”布雷克将手中的钻币袋子向刀疤杰森手中一塞,上前一步,拦在了他的面前,冷冷地看着格罗斯。
布雷克也有斗师中阶境地,但刚才老约瑟那一袖之力,让他感遭到,本身远不是敌手,这个老约瑟,已是斗师大美满境地,离大斗师只一步之遥了,硬碰硬必定是不可的。
“输不起?哼!我们是不会输,不像你们魁首,这几年年年输给我们绝冠,都输风俗了吧?你们公然是输得起的。”格罗斯反唇相讥。
“呵!哈哈!”布雷克怒极反笑,“好个红口白牙的小儿,老子耍威风的时候你还在尿裤子呢!现在竟然也敢在老子面前嚷嚷了!”
“放屁!”布雷克大怒,霍然挥起双拳。
“对,既然对方这么想打,那就打喽,我都不怕,你怕甚么。”高歌眉毛一扬。
“你们欺人太过了!”布雷克紧握起拳头。
布雷克晓得,这名虎族人现在与猞敢竞斗,可谓是毫无胜算。
布雷克暗自咬咬牙,心中暗悔:“此次来雁回关,只为了一些小事,本没想到会有此收成,不然,定带几名妙手来,也不会被这老贼将这一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