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小樱[第2页/共2页]
他沉浸在这类炊火气当中,久久不能自拔。
因落月岭出产大量药材、矿产、各种兽皮、兽筋等物,很多商队在这里集合、买卖又散去,很多胡想一夜暴富的人,在这里堆积,凑成一伙儿以后解缆,赶往落月岭淘金,久而久之生长为城池。
他很享用尘寰的繁华,那种炊火气,让他想起之前的糊口,因而他收敛神识,不再探查。
这是一个六七岁摆布的小丫头,头顶两根小辫子,身穿粗布麻裙,长得粉雕玉琢,极其敬爱,只是双眼中充满了惊骇之色,未免粉碎了这类萌萌的美感。
“嘶!奇特了,老黑他们入落月岭快三个月了,逛八遍都够了,如何还没有返来?他们一伙三十多小我,技艺都不错,设备也好,即便运气不好碰到妖兽,也不至于被囫囵吞了呀,这事儿……”
因地理位置太太首要、特别,有一名筑基初期修士和三位炼气期修士坐镇。
刘阳不由皱起眉头,所谓庞老神仙,名为庞存义,便是他此次送补给的工具,他竟然进山了?
听了几句刘阳明白了,两个小子让他交出怀里的小丫头。
摇点头,刘阳走进了出来,至于小樱,自从刘阳把她放下,她见到花椒以后,小丫头就疯了,追着花椒那一通跑啊,刘阳看得直翻白眼儿。
分开天运宗几个月后,老虎、花长虫、黑狗、小豹子几人,终究如愿以偿的开起了镖局。
“是啊,我家那口儿还等着我带钱回家呢,可千万别出事啊!”
一名位或慢吞吞或行色仓促的行人,三五成群走进各种店铺或走出的各色人等,一间间院子里传出的呼爷唤仔之声,饭菜的香味,芸芸众生,人生百态,让他脸上挂起了发自内心的澹泊浅笑。
走出半里了,刘阳才想起怀里的小女人,问道:“丫头,你叫甚么?家在那里?”
十几天后,刘阳赶到落月城。
老子是修士,老子就是傲娇,老子就是收缩,老子就是多管闲事,你能咋地?
“哎,多事之秋啊,但愿不要出大事!”
落月城在天运宗西方两千多里处,地处凡人区边沿,向南七十里就是蛮荒区落月岭。
刘阳眨巴眨巴眼睛,莫名其妙的打量着小丫头,看向火线一丈外的两个虎头虎脑的小子。
小樱的母亲庞氏非常标致,春秋也不大,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穿一身粗麻且打着补丁的裙子,一看就晓得买卖不好,一见了刘阳立马满脸堆欢的迎了上来。
一大一小,大的看起来有十一二岁,小的也有八九岁的模样,一样身穿绸缎衣服,浑身珠玉,贵气逼人,身后跟着三个五大三粗的仆人和一个背后插刀的武师。
三个仆人惊天般惨叫,刘阳再持续三脚把他们踹开,冷眼看向那名抽刀在手,迈开脚步筹办过来厮杀的武师,稍稍开释杀气,那厮直接浑身盗汗直冒,软倒在地。
“关头在于不止老黑一只步队,老7、八臂、刀疤等十一支步队,近两百人,都没有动静传来。这不嘛,五天前庞老神仙命令,在他把这件事情查清楚之前不准入山了。你说,会不会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