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六章 集会(下)[第2页/共3页]
熟能生巧,放在任何时候都合用。
在当代的时候,吴诺固然只是个小摊贩,没法打仗到太多当代医学,但是一些观点性的东西,他多少还是有点知识。
跟长河部落一视同仁的领受投奔者分歧,溪谷部落只要兽人,纯人除非情愿放弃自在人身份做他们的仆从,不然一概不收。
而这些货币充足他买上十多头又肥又壮的大蛮牛,或者几十头甘旨的角羊,又或者是三百多只又肥又嫩的肉鸟,以他现在的胃口,每天换着花腔吃都能吃上一两年。
巫火最小的弟子巫苗固然春秋没有吴诺大,但是长得又黑又高,本来瘦得跟竹竿一样,来长河部落今后享用着祭司的报酬,每天好吃好喝,身上的肉长得比猪猡兽还快。他遭到长河部落莳植白地瓜的开导,跟巫权报备了一声,清算了一片荒地出来,种了好些巫药。巫苗不放心把药田交给其别人打理,整天扎根在田里干活,几个月下来,整小我变得又黑又壮,再加上他本来就长了一张少大哥成的脸,跟白嫩嫩的吴小诺站一块,愣是活活把比他大了两三岁的却长了张娃娃脸的吴诺衬得像是矮了他一辈的人。
大巫固然没有亲身上阵,但碰到毒手的疑问杂症,他也会从旁点拨几句,吴诺和部落的祭司们全都受益匪浅。
目前长河部落的大祭司一共有两人,一个是前矮人部落的巫戈,一个是前大石部落的巫火。巫戈只善于给矮人看病,对浅显纯人和兽人的病症并不善于,并且比起看病,巫戈较着更喜好打造兵器东西,他卖兵器换来的货币,一点都不比其他祭司少。巫火的医术很好,固然比不上巫权,但跟其他部落的大巫比,那也是数一数二的,是以,哪怕他很奸刁的把本身的免费订得比吴诺要高一点,找他看病的人也更多。
他们带来的一千多个仆从,换了足足90枚面值100的货币,能买足足9000筒血盐。
而贵重蛇蜕以及其他各种物质换到的货币,买下了长河部落大量甘旨的咸肉、腊肉,以及奇异的香辛料和一些长河部落特有的巫药药材。
溪谷部落客岁的环境也很糟糕,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比起其他部落,多少还是要好那么点的。再加上它的地理位置优胜,一贯以寒夏季不缺食品著称,她天然就成了四周那些过不下去的中小部落首选的投奔工具。
在没有到长河部落插手此次集会前,很多人都想不通,只要戋戋两千人的长河部落是如何吞下有好几千人的大石部落的,他们就不怕大石部落的人鸠占鹊巢反客为主吗?
用一张皱成菊花的老脸占有了绝对上风的巫火,揽走了大量买卖,部落集会期间赚了将近400块!
一个青丁壮仆从,可换10筒血盐;仆从崽子和老仆从,代价折半。
大量的活畜,换到了他们这百多个兽人兵士都没法运送的白地瓜干,乃至于集会还没有结束,他们就不得不先派人回部落找人过来声援。
巫苗才17岁就被冠以巫姓,天赋天然是无庸置疑的,他5岁就觉醒巫力,被巫火接到身边悉心教诲。厥后,巫苗表示出不凡的天禀和聪明今后,巫火就给他冠上了巫姓,同时将他当作本身的交班人来培养,现在巫苗不管是悟性、医术还是巫力都比他那些‘师兄’超卓很多。
每年的部落集会,除了各种物质是买卖重点外,仆从也是买卖的重点工具。
吴诺跟着大巫学了那么久,有体系帮他作弊,花下大把的积分后,他对很多药材的药性体味的比大巫还要清楚。而他每天对峙不懈的修炼功法,不但让他耳聪目明五感强大,巫力增加的速率也远超其他大巫血脉者,强大的感知加上巫力,老是让他快速而精确的判定出病人的病情病因,然后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