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第2页/共3页]
诺恩,不,他本来的名字叫林德,是来地球的某国的门生,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不测让他来到这个天下,并且附身在一个病笃的流浪儿诺恩的身上。为此,林德不得不放弃本来与天下格格不入的名字,开端了全新的糊口,并在这座都会已经度过五年的光阴。
血气和魔力能够共存,你永久不成能在两方面精通,因为没有充足的时候,除非你不吃不喝,把统统时候都用来练习。但在那之前,体能和精力早就先崩溃了。
“诺恩大哥!”
诺恩已经凝集出了血气,成为骑士比成为法师更加轻易一些,但作为穿越者,诺恩很明白,骑士说白了也仅仅是贵族的一条狗,而法师,却能够获得自在,获得别人地敬中,这完整职业和力量带来的辨别。
看着男孩欢畅拜别的身影,诺恩回身回到屋里,喃喃自语道:“看来又有买卖上门了!”沙狐就是诺恩在冒险者里的代号,他在利文德拉还算有些名誉。
诺恩把油灯放在木桌上,在中间坐下,翻阅手上的册本。
诺恩用潮湿麻布擦拭额头的汗水,然后脱掉了衣服,开端擦伤身上的汗水。在晨光下,背部上面充满了伤疤清楚可见,这都是英勇的凭据。
和之前的天下分歧,这天下的知识大多数把握在贵族、牧师和法师的手上。诺恩誊写的册本是一本入门的邪术书,名字叫做《论邪术回想录》,邪术书的作者叫法拉迪,一个名不经传的法师。
诺恩看中书上面记录的简朴冥想体例,大略先容如何通过压榨精力和意志的力量凝集出魔力。但,只凭着一本书是够的,没有任何人的教诲,想成为一名睿智的法师,几近不成能。除非你万中有一的天赋或者荣幸儿,明显诺恩并不在这个行列。
当这并不料味着没有任何的但愿。
几年的糊口,诺恩只能用极其扭曲来描述面前的天下。冒险者和雇佣兵总归布衣,布衣和仆从在贵族这类特权阶层的眼里不同不大,普通的布衣如果获咎贵族,根基只要家破人亡地了局。
血气和邪术在本质上不一样,血气则需求长时候的熬炼,从血液和肌肉中压榨,停止血气循环逐步加强。如果不练习,血气就会开端消弱,不消两年的时候,他就会重新变回浅显的人。
最后,诺恩苟延残喘的活着,过着人争残食的流浪儿糊口。
诺恩能够接受失利,他能够再用五年时候筹集金币,但是人生又能有几个五年呢?一次又一次的失利,他接受不起,统统在那之前,他必须做好筹办。
法师则相反,越年老的法师,根基上就越的强大,这类强大会持续到即将寿命将近的前几年才开端减退。
“我晓得了!”诺恩回身进屋,取出两条黑面包和一个小袋子,交给了男孩,叮咛道:“记得把面包和袋里的铜钱分些给其他的孩子。”
为了活着,他曾逼迫窜改本身,去适应这个天下。在渣滓堆里固执糊口了半年,诺恩终究用行动压服汤姆,在远征酒馆里找了份寒微的事情赡养本身。
想成为法师非常困难。先,你必须先成为法师学徒,才有资格成为法师。而现在的诺恩,连法师学徒都还不是,更别说成为法师了。
暗淡的屋子里燃起了一缕烛光,老旧的木门在咯吱的响声中翻开,一个披着大氅提着油灯的人从小屋内里走出来。
统统,一个骑士如果受了重伤,或者年老,他的气力就会开端下滑。
深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