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云归就在我隔壁[第2页/共3页]
第十四条汇编多少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质料,对其内容的挑选或者编排表现首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利用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说话笔墨转换成另一种说话笔墨的权力;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体例向公家供应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力;
第十条著作权包含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
(九)演出权,即公开演出作品,以及用各种手腕公开播送作品的演出的权力;
(八)展览权,即公开摆设美术作品、拍照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力;
(十一)播送权,即以无线体例公开播送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体例向公家传播播送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标记、声音、图象的近似东西向公家传播播送的作品的权力;
第五条本法分歧用于:
第一条
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人能够受权著作权个人办理构造利用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著作权个人办理构造被受权后,能够以本身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人主张权力,并能够作为当事人停止触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的诉讼、仲裁活动。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本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起首在中国境内出版的,遵循本法享有著作权。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含以以下情势创作的文学、艺术和天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第七条□□著作权行政办理部分主管天下的著作权办理事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群众当局的著作权行政办理部分主管本行政地区的著作权办理事情。
(一)笔墨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近似摄制电影的体例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人利用著作权,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不得侵害大众好处。国度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停止监督办理。
(七)工程设想图、产品设想图、舆图、示企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第六条官方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庇护体例由□□另行规定。
第三条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力
第二节著作权归属
折叠第二章
(二)时势消息;
(十七)该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力。
创作作品的百姓是作者。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条约商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构造享有的职务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三)音乐、戏剧、曲艺、跳舞、杂技艺术作品;
(五)拍照作品;
第一章
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清算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清算人享有,但利用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二十一条百姓的作品,其颁发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力的庇护期为作者毕生及其灭亡后五十年,停止于作者灭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停止于最后灭亡的作者灭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近似摄制电影的体例将作品牢固在载体上的权力;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挑选或者编排,堆积成新作品的权力;
(二)口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