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故友相见[第2页/共2页]
清歌本来是不会如许称呼同桌的,毕竟不规矩,可谁让侯明达当时候看着肥胖可欺,却性子霸道,看清歌是个小女孩就想欺负她,成果可想而知,被清歌狠狠经验了一顿不说,还得了“猴子”外号一枚,从小叫到大。
清歌尝了一口,皱眉,除了血腥玛丽本身的又甜又咸的口感以外,还多了些……酸味?可细心咀嚼,却又带着一丝干涩,总之,味道非常奇特。
清歌嗤笑,抬手搓了搓胳膊,“猴子,你信不信我拔光你身上的毛?”
“你喜好给你喝。”清歌直接将酒推到他的面前,这类奇特的味道她能喜好就怪了。
清歌禁止他,“行了,别折腾了,我不是来找你喝酒的,出来,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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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嘴角轻勾,似讽刺,似感喟。
等侯明达再次停下时,清歌面前多了一杯猩红的液体,猛的一看就像是一杯鲜血。
清歌算是侯明达熟谙的人中最聪明的存在,也是他最崇拜的人。固然不在一个黉舍读书,但二人的干系非常好,清歌还在海内的时候,他们常常一起玩儿,是铁瓷。
清歌笑了笑,又抿了一口杯中酒。
“来,尝尝,此次的味道应当对了。”思考间,又一杯彩虹放在了她的面前,她回神,端起酒喝了一口,“唔,此次的味道很不错。”
清歌应了一声好,侯明达很对劲。他跟清歌固然是幼儿园就熟谙了,却也仅限是幼儿园同桌,清歌这个家伙太妖孽,从小学就开端跳级,他还在上高中呢,此人就出国读大学了,现在他在苦兮兮地读大三,人家博士都读完了。
侯明达盯着清歌的脸,你说此人长得这么标致,说出口的话如何就那么欠揍呢,可真让他上去揍人他是不敢的,不是因为清歌是女孩子,而是因为无数次的经历奉告他,面前的人就算再有害那也是表象,这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小狼崽。
这间酒吧算不上是东陵市的顶级酒吧,来这里的人也是鱼龙稠浊,她对那些每年都要交昂扬的会费的初级酒吧没兴趣,不是缺阿谁钱,而是感觉内里的人太无趣,不是一些所谓胜利人士就是一些无所事事、拿着爹妈辛苦挣来的银子来萧洒的富二代。
清歌点点头,“还不错,如果白兰地再少一点,口味会更好。”
侯明达还说了甚么,却因酒吧里太吵,清歌并没有听清。耳边是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侯明达带着清歌直接去了吧台,不晓得跟调酒师说了甚么,人家直接就放他出来了。
清歌眯眼,唇角一扯,“是啊,我想你了,我现在就能让你心肝肾都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