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回 认亲[第1页/共2页]
幸亏沈九林很快发了话:“既已是一家人,还在乎那些虚头巴脑的做甚么?老四媳妇只要今后好生照顾老四,好生孝敬我和你们娘,好生与妯娌们相处,其他都不首要……饭菜都凉了,大师快吃吧,吃了好忙大家的事去。”
可要说有多好,就真算不上了,除了五间正房是青砖瓦房,其他都是土石墙麦秸房,乃至还没当初季善去支教的偏僻山村的屋子好。
就见沈九林非常高大,一双眼睛也透着沉稳夺目,一看就是个结壮可靠的,不怪当年路父会执意把女儿嫁给他。
就见堂屋也足有三四十个平方,中间摆了两张大圆桌,都团团坐满了人,中间还站着很多的人,一见沈青带着季善出去,目光便不约而同都落到了季善身上。
季善……季善倒也不至于严峻,毕竟她上大课时,一百多号人都算少的,面前撑死也就几十号罢了。
季善非常灵巧,让叫谁就叫谁,同时尽力记着每小我的脸,特别是她公爹沈九林和沈恒兄嫂们的脸。
现在到处都大亮了,季善天然能真正看清楚沈家的屋子了,大是真的大,正房配房厨房甚么的连成一大片,起码也得二十来间屋子吧?
季善猜这镯子多数是见面礼,便也没推让,说了一句:“感谢爹、娘。”,站了起来。
路氏也笑道:“这几天迟误了大师很多闲事儿,可不能再迟误了,都快吃吧。”
说话间,沈青已经带着季善进了堂屋。
倒是他们的媳妇各有特性,大嫂姚氏高大饱满,皮肤偏黑,看起来有些严厉,二嫂宋氏个子娇小,生就一副笑模样儿,让人极轻易一眼就生出好感来,三嫂温氏则高挑白净,气质与四周的妇人们都有些分歧。
沈家的两个半子季善只看了一眼,不待路氏与她先容,就已经对上了,无他,沈桂玉的丈夫柳志一双眼睛与沈桂玉的确如月朔辙,而沈青的丈夫章炎则高大矗立,气质过人,不愧是一名童生,的确比旁人都多了几分书卷气。
天然也就没重视到,她刚回身,沈恒的手就几不成见的动了几下。
季善才晓得氛围为何俄然温馨,不由有些尴尬起来。
因而跪下,恭恭敬敬敬了沈九林和路氏的茶,当众改了口:“爹、娘。”
沈九林这会儿对她印象已又好了几分,很快与路氏一道接了茶,意味性的喝了一口后,路氏便给了季善一对银镯子。
礼尚来往,就是要有来有往嘛,特别她公婆对她算不错了……可她有甚么体例啊,她初来乍到甚么都不晓得,身材又衰弱,季大山还一毛不拔,她也很绝望好吗?
一向到天亮今后,沈青来请季善去认亲兼吃早餐,她才结束了在沈恒耳边的碎碎念,随沈青出了沈恒的房间。
也不知是不是季善以貌取人,第一印象就存了成见,总感觉沈桂玉双眼过分矫捷,矫捷得都有些不循分了似的……她忙把这个动机甩出了脑海,虽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长得都雅的人是无形中要占便宜些,可她也不能真以貌取人才是!
季善之前也插手过中式婚礼,仿佛都是婚礼上就敬茶的,不想到了这里,倒是最后的最后才敬茶……不过她之前便对那些民风甚么的一知半解,现在更是甚么都不懂,当然只能入乡顺俗,长辈们如何说,她就如何做了。
才算是让场面重新热络了起来,男人们都先落了座,女人们则带着孩子,出了堂屋,能够是去其他处所用饭了?
季善也才暗自松了一口气,昨晚便已很激烈的要尽快赢利的动机,也更加的激烈了,“经济根本决定上层修建”,当真是到了那里,都得有钱,才气挺直了腰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