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回 妒恨 买买买[第7页/共7页]
不过好歹都是本身享用了的,且还剩大半呢,人挣钱不轻易,钱挣钱却要轻易很多,她都有第一桶金了,还怕今后第二桶、第三桶不能源源不竭的来吗?
就那样一个臭烘烘的东西,竟然就卖了四十两?
余下季善看着他的背影,悄悄思忖起来,三十两银子加上之前他们四房分炊得的十两银子,现在她和沈恒统共就另有四十两银子,必定充足花到沈恒考完县试和府试,还能有一些残剩了。
就他如许的,还希冀能中秀才呢,做梦去吧,将来别经常找他打秋风,占他便宜,拖累他就是好的了!
季善点点头:“那你去吧……不过白手去不好,你买一封点心带着去吧,给你钱。”
唯恐人家沾他光,唯恐人家丢他脸似的,也不看看人伉俪俩都长那么都雅,且究竟也证明,人家自有本领,底子沾不着他的光也丢不着他的脸。
沈九林一听是连方剂菜谱一起卖的,他毕竟县城府城都去过,也就明白过来,不再感觉惊吓了,笑道:“也是,聚丰楼的大掌柜那样夺目的大人物,总不会做亏蚀儿的买卖。那你小子倒真的是好福分,娶了这么个无能工致的媳妇儿,当真是捡了宝,必定今后都能顺顺利利了,等过几日你娘返来晓得了,还不定很多欢畅呢。”
一边走一边持续自言自语,“唔,也得给娘和二姐都买一份儿。另有簪子,我还要买三支标致的簪子,我和娘、二姐一人一支……另有甚么呢……”
又赞了一回季善无能,沈恒好福分,弄得二人实在却不过,只能在聚丰楼用了一顿丰厚的午餐,才告别叶大掌柜和董大厨,分开了聚丰楼。
一刻钟后,羊肉的香味儿开端出来了,季善不由本能的吞了一口口水,这原生态的肉就是不一样,不管是鸡肉猪肉还是羊肉,真的都要更香一些,她今后必然要过上日日都能有肉吃的日子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