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出行[第2页/共2页]
现在,巫妖不是本来的巫妖,毕竟他是一种被世人痛恨鄙弃和惊骇的工具――险恶的巫妖,如果然这么出去,万一遇见了那些气力不凡又公理感爆棚的煞笔,他又要免不了大战一场,透露位置,还要面对各国的通缉,被一大堆仇家追上门来惨了。
“无穷能够”颁布的三个任务,第一个帮忙黑骑士规复感情,第二个培养黑骑士踏入“豪杰范畴”,第三就是意义不明的剧情任务,需求殛毙一百人,固然不晓得这剧情任务到底为甚么要让他杀人,但幸亏不是牢固工具,随便找一百个好人杀杀就行了,如果好人的话,他还真的不必然能下的去手,放弃的话也是有很大能够。
安静的湖面俄然被突破,一个敏捷的影子冲破水面,狰狞的满口獠牙呈现在巫妖面前,但他没慌,反而还很沉着,手往前一拍,长得和西瓜差未几大的食人鱼就被他拍进了湖里,掀起一阵波澜。
拿起地上的大背包,背在背后,巫妖,不,他现在的名字叫做约翰,是此人皮本来的名字,因为他实在是懒得取名字。
分开湖泊,看了一眼最后的城堡,约翰走了,朝着被雾霾遮天蔽日的地区走去,身影逐步被雾霾吞噬,终究看不见人。
“哼,想咬我?想太多了。”被咬这么多次的巫妖已经练习出超乎凡人的反应力,这类速率的突袭,一点难度都没有,不吹不料淫,他闭着眼睛都能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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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妖遇见此人皮仆人的时候是在七年前,当时候的巫妖还用着别的皮肤招摇撞骗,混在人类中清闲安闲,赶上这表里不一的家伙美满是在一场不测,这家伙大要假装一个好人,实在就是一个发卖人丁的人渣,很多女孩子就是被他这张脸和花言巧语骗了,至于为甚么这家伙要骗他,咳咳,当时不是没有其他的人皮可供挑选,就只要一个女孩子的人皮套在身上,加上本身常常独来独往,这才让这家伙盯上。然后?当然是干掉他了,巫妖的天赋技术“人道之眼”,一眼就看破,对于心胸不轨的家伙,巫妖可不会部下包涵。
雾之都实在就是大眼怪们糊口的都会,他们仿照人类的都会布局,建立了能够抵抗内奸的高大城墙,因为和人长的差不都,心机风俗也近似,他们居住的屋子也大多是木石修建,有属于本身的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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