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樱花晨曦[第2页/共2页]
她感遭到玄夜凌的手指在本身头顶逗留了那么一下,微微的碰触,拂过发丝,有点痒。
明显没有多么倔强的口气,却总有一种直击民气的魔力,钟念初就真的站在那边不动了。
玄夜凌一贯冷眉冷眼的脸上罕见有笑容,可这一早上,他毫不鄙吝笑得很光辉。
像是有甚么东西要破土而出。
玄夜凌莫名想到一句话:人面桃花相映红。
玄夜凌的脚步渐渐挪动,一点点靠近她,钟念初挑眉,带了一丝猎奇,有点看不懂他此时的神情。
他拿动手,指尖夹着一片花瓣。
“跑不动就在这里偷懒?”
“喂,你甚么意义啊?瞧不起我吗?有种改天我们单挑一场尝尝看啊!敢不敢?”
“呸呸呸,想甚么呢!竟然感觉他诱人,钟念初,你要出错了!”
他走畴昔。
只不过,这里只是樱花。
玄夜凌涓滴不放在心上,钟念初体能确切很不错,他是看得出来的,乃至于他已经窜改了一开端对她身材差劲随时都会翘辫子,病病歪歪的病秧子形象。
没想到竟然还是个能跑完马拉松的人。有点不测。
“我没骗你吧,我可真的是完成过马拉松的人。”
玄夜凌走到她面前,两人就这么面劈面站着,脚尖相距不过一公分的间隔,玄夜凌人高腿长,钟念初只能仰着头看他。不晓得他要做甚么。
钟念初将两只手比成两个八字对起来,摹拟镜头,一边跑一边对着四周渐渐挪动。
玄夜凌在前面带路,钟念初在前面跟着,一起跑,一起赏识路边美景。
她巧笑嫣然,侧脸的弧度让人看着很舒畅,线条温和,睫毛纤长,挺翘的鼻头,小巧精美。
不管是花圃小径,还是林荫巷子,随便比一个镜头都是一幅油画。如果有流浪画家来到这,估计都不会情愿走了。
她来这里这么久,都没见过他要晨跑,凡是早上她起床,这货还在洗脸刷牙,这俄然要晨练,抽风了还是吃错药了。
被框在手指中间的没一幅画面都精美的要命,钟念初发明本身喜好上这里了。
多巴胺会在好气候的时候,从每一个小行动里接收营养,当多巴胺生长到成熟,足以占有全部心房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