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少年不知米青贵[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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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思楠上身穿戴一件灰色阿迪达斯的卫衣,下身穿戴一条玄色阿迪达斯中裤,脚上则是穿戴一双红色耐克的鞋子,戴着一顶红色的耐克鸭舌帽,这搭配看着确切是有些不伦不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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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齐思楠则不一样了,他身穿戴一身名牌,阿迪达斯、耐克这些牌子异化,看着确切挺时髦的,特别是他高起的发脚上留了两道剃刀决计留下的两条杠,看着像是一个出境玩耍的公子哥普通,阳光、萧洒。
只见这老秦年纪约莫三十四五岁,约莫一米七1、七二高,身材浑厚强健,看上去像是俭朴无华的农家男人,只要他脸上的那两道刀疤证了然他不是个善茬,指不定是在哪次刀光剑影的火拼中留下的佳构呢。
齐思楠等人达到仰光的时候,恰好是本地时候的八点钟,以是也不算晚。
毕竟,像年青、多金、漂亮、身材好、痞坏的这类身份设定,但是很多女生心目中的完美女神。
长得帅的人,凡是会惹人目光,轻易博得人的好感,而有钱则是会加强了这小我给人的印象,就像风采翩翩的高富帅普通都会比臭屌丝要惹眼,固然说出来不好听,可这是不争的究竟。
作为缅甸最大的都会,来到仰光体味缅甸风土情面无疑是最好的了。
仰光,作为本来缅甸联邦共和国原都城,这里可不是普通繁华,说是缅甸第一多数会也不为过,就连都城内比都也比不上。
毕竟孟处长没先容,只是让齐思楠叫那老特情做老秦,天然有他的事理。
当一小我有钱又长得帅时,那么他痞痞贱贱的脾气则也会显成是一种敬爱,就像齐思楠,面对那些眉眼帮衬的时候,老是报以一个坏坏、痞痞的浅笑,但是迷倒了很多女生。
齐思楠不为所动,笑了笑,道:“我们这号人就喜好天下各地到处漫步,没事儿学着各地说话也挺好的,也便利跟各种小妞玩耍对吧?”
齐思楠的行李则是从海内寄过来的,此时他的身上除了钱包,也就只要手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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