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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吧!猎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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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行动(三)[第1页/共2页]

就像《本钱论》里的一句话:“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踩踏统统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过,乃至冒绞首的伤害。“

自从父亲罗星汉去世以后,他们罗家在金三角的权势愈发萎缩了,反而是坤沙个人的旧权势愈发凶悍。

罗坤的卖家很多,像欧洲的很多国度的毒品买家都跟他有合作。

而这个私家军队的前身是甚么呢?且听老夫细细讲授。

而罗星汉也不例外,从上世纪的五六十年代起,到前期的七八十年代,当时鼎盛期间,他已经是具有了好几个师的武装力量了,可谓是盘据一方的诸侯啊。

KM市里一处繁华地段会所里,这里灯红酒绿,装潢豪华初级,四周都满盈着一股奢糜的气味,来往的人群多是头发整齐,西装革履的“胜利人士”。

对于这里,大多数布衣百姓都是消耗不起的,而有些人,对于这点儿钱,倒是完整消耗得起的。

PS:上一章被樊篱了,不晓得甚么时候放出,迟点儿吧,先跳着看吧!

是的,罗星汉在漂白他的公司,也曾宣布过禁毒,但是,作为一名毒枭出身的老迈,他如何能洗得掉?只是将毒品买卖转上天下罢了。

保护队在这场洗牌中可谓是起到重高文用,为缅甸各地毒枭的崛起缔造了必不成少的前提。

很明显,这儿的老板能量并不小。

当然这个斗争天然不会是像现在我国如许,文绉绉地文斗。

私家军队发源于保护队,也就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保护队,阿谁时候,缅甸还是答应发卖毒品的,那会儿的毒品,也还没有海洛因啊,点头丸这些细化种类,也就是大烟,原始的大烟。

只是厥后迫于国际言论压力,毒品才在缅甸成为不承认合法的商品。

而武装力量的称呼,大多是某家的保护队等等。

和统统的阛阓之争一样,阛阓如疆场。

除了内里热烈的DJ音乐,另有那一间间隔音极好的包间。

只是为甚么挑选这个偷偷摸摸的这个别例?那是因为他大哥不会答应他这么做,并且中国警方晓得了,会想方设法地把他给抓进中国的监狱的!

但是这么大的利润,这些毒品贩子能放弃么?当然不能了,因而当时也有很多人偷偷地停止毒品出产以及买卖。

……

当时候,在缅甸做毒品买卖的人也很多,也属于合法的,每一袋外运的大烟上都打有当局的大印的,像罗星汉在1960年景立的孟洞公司,那也是有当局的合法手续的。

到了二十一世纪了,罗星汉、坤沙等人接踵去世,但是他们也遴选了本身的交班人,只是在坤沙个人强势的交班人面前,罗星汉的残剩权势开端渐渐被压迫,萎缩。

当时在缅甸,可谓是各种权势鱼龙稠浊,有GMD残军,有殖民地残存权势,又有各地土司,民族压迫者等各种,这些人都是具有武装力量的。

而是武斗!直接武装抵触!

作为一名金三角名副实在的“毒二代”罗坤担当了其父“鸦片将军”罗星汉毒品旧权势,货色渠道等等。

在这场本钱洗牌中,无疑会产生很多抵触,而缅甸这又不是一个高度集权并且军队强大的国度,这就给了很多毒品贩子“无下限”的斗争形式。

不但如此,罗星汉的公司也多有和中国的国企企业停止合作,像甚么中石化、中石油之类的,都有合作。

为甚么要加个双引号?那就是申明,起码他们看上去是胜利人士的那回事儿,至因而不是真的是胜利人士,那还是有待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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