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蛋花粥[第1页/共3页]
刷了锅子,把米洗洁净,在锅子里放了水加上米,盖上盖子,然后穆青就去院子里跑了几圈,活动的差未几了,约么着粥也煮的差未几了,就回了厨房,翻开盖子,飞了个鸡蛋出来,加了盐巴,闷了一会儿便盛了出来。
第二天起来时,安奴倒是赖了床,这倒是少见。穆青从他的床头把那半本《西厢记》拿走放到了桌上,想来是安奴在穆青睡着了今后,又偷偷起来拿了来看的。
不是兵戈就是歌功颂德,反倒是才子才子之类的事情,倒是分毫没有。
绕到了安奴的身后,穆青一手撑在桌上,另一只手扶住了安奴的右手,道:“你的手太硬,并且每次下笔又太用力量,收的时候也不收力。落笔重,收笔轻……”
安奴借着烛光写着,耳边是穆青不急不缓的声音,他在讲一个故事,而这个故事是安奴之前从未听过的。
决定了写,题材却也是个大题目。
要不,写*?
“这个张生,厥后又没有返来找崔蜜斯?”安奴实在是忍不居处以问了出来,但是在穆青刚张口时就兀自摇了点头,“主子别奉告我了,奉告我了就没意义了。”
写话本,毕竟不是大道。
安奴写字慢,以是穆青便放慢了语速共同着安奴的速率,但是安奴又很想很想晓得前面产生了甚么,这手底下的字就变了几分。
这句话,穆青放在了书籍的扉页。
“去洗脸,然厥后吃早餐。”穆青一边盛粥一边号召他,舔了一口碗里的白粥,而后就是一脸满足。
安奴听了这话,先是一愣,继而一惊,几近要把手上的羊毫扔了。
但他却没问,也没说,乖乖的去洗了脸,漱了口,坐到桌子中间的时候手里被塞了个勺子。
他服侍穆青的时候不算短,何尝见过他会做饭的。君子远庖厨,这句话安奴也是晓得的。
穆青摇点头,还是算了,这方面能够渐渐渗入,直接写出来怕是会出乱子。
穆青见他不由逗便也不再逗弄他,笑笑,把羊毫在安奴手里放好。他让安奴代笔,一来是为了让安奴练练字不至于今后见不得人,二来也是为了粉饰掉本身的笔迹。
现在的男女大防虽说有,但也没有到那种被男人看了一眼就要他杀的境地。王谢蜜斯――就像穆庭那样的――也是很多的,平时就不是刺绣就是作画,如果有一本小说给她们解闷……穆青想了想上辈子那些文学网站的盛况,深深感觉此路可行。
现在的人,闲暇光阴做的最多的事情便是赶赶集市逛逛庙会,略微有些闲钱的去那些青楼楚馆里头听曲儿。
蹬了鞋子走出去,倒是闻到了绵香的米香。
安奴倒是没动,低着头,懦懦道:“我今后……不会赖床了。”
安奴实在听到了厨房的声音,本觉得是错觉,但是真的扒着窗户看到穆青端着大碗漫步出来的时候倒是吓了一跳。
武侠是不要想了,影象里的武侠小说大部分都有些反动思惟,写出来被人发觉就是个死。玄幻也不可,那边面的各种事情过分飘忽,写出来就怕没人看那也是白搭力量。写汗青的话,过分弘大,耗时也久,远水解不了近渴。
两小我凑在一个碗前头,脑袋抵着脑袋,说着笑着的时候,少年人的清脆声音传出了很远。
西厢记,算不短,也不算长,而此中的故事也算得上是简朴,却能够成为传播已久的典范天然是有它的事理。
思来想去,终究决定还是写才子才子比较稳妥。
万一没有在一起……安奴感觉本身怕也是写不下去了的。
周朝的话本小说并不非常昌隆。读书识字的人都是非常宝贝的,寻求的是“朝为农家郎,暮登天子堂”的糊口,天然不会费经心机去筹划这些“小业”。并且,因着戏曲尚且处于抽芽状况不成体系,天然也没有那么多人靠着写折子脚本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