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当坑货遇上强盗(二)[第2页/共2页]
“你敢耍我,我的烤鸡好吃吗?嗯?”项天歌阴测测地靠近,粉嫩的拳头猛地挥出,收回与粉嫩表面绝然分歧的凌厉劲风,氛围呼呼作响,少年发丝飞起,偏头去躲,但项天歌俄然拳风一偏,‘砰’地一声击在烤鸡上,然后又是‘砰’地一声,烤鸡落在了烤架上,少年眼中滑过一丝惊诧,这才正眼看向项天歌。
文文好冷僻的说~~~
项天歌决定收回之前的设法,她要再狠狠地将少年揍一顿,最好把他那张标致的脸变成猪头才行!
五彩火焰鸡肥美非常,体积是平常鸡类的数倍,项天歌因是体修,是以食量较普通人大的多,纵如此,才将两条鸡腿吃下去就已经感到了饱涨感,她满足地叹了口气,筹算将剩下的鸡肉放进银项圈里留待下顿吃,银项圈里不但能够储存,最首要的是也能够永久保鲜。
她深深喘了口气,胸中肝火滔天,她竟然被人耍了!
项天歌不由一阵意动,机遇来了,要不要趁机出来扫荡一番呢?她正想着,就见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抱着一只金色小兽猛地窜进了黄金猿的洞窟。
‘砰!’
且不说少年和小兽一顿美餐,饿了几天的肚子终究不再唱空城计。项天歌倒是不竭地游走在妖兽丛林里,想着找到少年的行迹,一报当日之仇。
但是,耳边冷风吹过,少年早已跑远。
粉拳挥出,少年顿时变成单眼熊猫。
“是又如何样?”项天歌饶有兴趣地挑了挑眉,暴露一口小白牙,在发明对方是个美少年后,她就筹算要好好欺负欺负他!
项天歌仓猝追去,眼中凶光高文,明天本蜜斯必然要让你血本无归!
“本蜜斯和你不共戴天――”项天歌从没吃过这么大的亏,要怪就怪,她被美色所迷,完整忘了思虑,这才着了少年的道。
项天歌不由瞪大了眼,好样的,美少年,你有胆,本蜜斯可算找到你了。
“吼――”野兽的吼怒震耳欲聋,饶是项天歌*强大,但也被震的脑筋发昏,几乎晕倒。
项天歌神采微微一变,那吼声望势滔天,看来,气力必然不低于四星妖兽,不是她能够招惹的。
一只敬爱的金色小兽鄙夷地看了一眼和仆人打在一起的某少女,她莫非不晓得这天个有个诡计叫‘调虎离山’吗?
这两端妖兽都是脾气暴烈的家伙,最是暴力。但是,那黄金猿却有一个敬爱的癖好――汇集癖。不管是何东西,它都喜好藏到本身的洞窟里,草药,矿石,烂木头,破石甲等等。以是,黄金猿的窝,普通保藏丰富,内里不乏好东西,也不缺渣滓。
这是一个骗走烤鸡的局。想到之前的金色小兽,和那少年的确就是一起货品!
砰砰砰砰!乒乒乒乒!乓乓乓乓!啪啪啪啪!
“轰!轰!轰!”俄然,滚滚烟尘冲天而起,一坐小山头化作一地碎屑,一棵千大哥树拔地而起,轰然像小山砸去!
“你刚才欺负了我的小宠?”少年开口了,声音也好听的令人如痴如醉,手中的破斧头闪过一道寒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