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首次遭遇[第2页/共2页]
一个红头发的青年对街道绝顶指指导点,小声说:“哥,沿着这条路走到底,左拐,你会看到一个生锈很严峻的路牌,路牌边有一条巷子,我见过照片里此人从那出来。”
战术目镜的光弧在视野火线来回扫动,很快锁定了空中上几根肉眼难以察看的细线。
【请勿靠近】
他左手大拇指如手术刀般精准卡进步枪后槽,四指扣住枪身,禁止苏默开仗。
看来本身也在不知不觉间生长了。
红毛小子一边开枪压抑苏默,一边骂骂咧咧:“你*文明边疆*把老子当要饭的?200月币就想拉拢我?朴大哥但是一个月给我好几千,让我盯着你们这些当局喽啰。”
凡是长了脑筋,哪怕只长了半边,都不会来招惹这类人。
一向问到第13小我,才有所收成。
“嘭!”他一枪打爆那染着红发的脑袋。
红毛小子从速藏到厚重的石墩前面,
他直接从墙角冲出来,仗侧重型防弹衣硬扛枪弹。
“啊!!!啊——”他倒在破裂的石堆里惨叫,变成了一个血人。
前次杀完阿罗特,他差点吐了,现在却毫无不适感。
看着面前的尸身,苏默发明本身不知何时适应了这类场面。
来袭者快速变招,精准找到护具间的裂缝,快速刺击,“噗噗”两声带起血箭。
苏默换上新弹夹,向朴勇俊逃窜的方向追去。
苏默躲到一处墙角,狞着脸说:“红毛小子,脑袋痒了想搬场是吧?”
苏默走畴昔俯瞰着支离破裂的红毛小子,冷冷地说:“我说过,敢耍我,脑袋搬场。”
看到那张大额月币,中年人眼睛都直了。
苏默去往下一处,找其别人持续扣问。
红毛小子刹时血肉横飞,却阴差阳错都没伤在关键。
如果说边疆是新月城的败落之地,那么六合街就是边疆的败落之地。
但全部六合街一片空旷,连行人都看不到几个。
至于朴勇俊,已经见势不妙开溜了。
但他被苏默的设备所震慑,不敢扯谎,看完照片从速摇了点头。
朴勇俊那种反窥伺经历高超的人,会乱扔渣滓?
苏默走到一处石墩前面,有个骨瘦如柴的中年人躲在这里,他看到苏默吓得不轻,不断告饶:“哥!哥!别抓我,我发誓,那女的真是志愿的!”
但他失算了。
整整一夜,苏默都在六合街一栋烂尾楼顶察看,却并没有发明朴勇俊的身影。
满身为反暴作战定制的护具,手上握着粗暴的海啸系列突击步枪,战术背心上的弹夹足以屠掉整条街的人。
来袭者发觉到这一脚的力量,不敢硬接,飞身与苏默拉开间隔。
苏默看着地上那些杂物,不由皱起眉头。
遵循红毛小子唆使的方位,苏默找到了那条冷巷。
这些渣滓的确就像用心摆在那,对来者说:这内里藏着人,快出去看看吧。
苏默刚想追击,巷道入口俄然传来枪响。
朴勇俊反窥伺认识很强,苏默不想拖,当晚就连夜去了六合街踩点。
“铛!铛!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