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第2页/共2页]
金子兰为何到了这山穷水恶之地?
“小火聪明,龙哥也是如许想的,我们兄弟真是不谋而合啊。龙哥比来做梦,都梦见她去了荒山野岭,这莫非不是一个表示?”云飞仿佛明白了,金子兰有能够在山里。“明天我们就解缆,往山里访问,说不定还真有收成。”
本来,这是一个恶梦,真是虚惊一场。
此时,一个头戴斗笠,面蒙细纱的女子,手里提着一把精美短剑,正艰巨的跋涉,欲翻太高山,走出这片灭亡之地。她走得很慢,很吃力,一步步的渐渐前移,还不时惶恐失措的朝身后望去,仿佛身后跟着豺狼豺狼普通。她的素衣上,一点点红色的斑痕,是那样的夺目,像一朵朵红梅花。只是这梅花并没有扑鼻之香,因为它是鲜血的印迹。
就在金子兰第八次转头的刹时,一双美眸暴露了大大的惊骇,仿佛瞥见了甚么可骇的东西普通。
金子兰冷眼看着这些寒光闪动的刀剑,眉头也没皱一下,仍然处之泰然。“姓秦的,明天本蜜斯栽在你们手里也认了,不过,你们归去奉告秦永丰老匹夫,就说本蜜斯的未婚夫会来找他报仇的。”
是甚么人,追杀金子兰到了这里?
世上还是好人多啊!
“龙哥,如何回事,又做恶梦了?”小火传音给云飞道,“这已经是你第二次做恶梦了。”
她,就是云飞要寻觅的金子兰。
黑衣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拿不定主张。“就这么屈就了,就这么引颈搏斗了?”这一天,他们但是领教过金子兰的短长,一起上丧失了半数兄弟,都没有抓住她。
“不!不!子兰你不要死,不要死!”一声大吼,把小火吓了一跳。
心有不甘啊!
“嗖……噗……”一颗头颅冲天而起,血似泉涌,染红了全部天空。金子兰缓缓地倒了下去,嘴里还念叨着:“云飞……”
云飞现在所处的处所,是金家庄园以北百里处,靠近太阴山脉核心,以是他决定,明日进太阴山脉寻觅金子兰。
来的人竟然是秦家之人?当真是朋友路窄啊!
“臭女人,想找我们秦家报仇,做你的春秋大梦吧。这荒山野岭的,杀了你,就连骸骨也会被野兽吃了,谁会晓得?”黑衣头领放肆的大笑着,“哈哈哈……如何样,是不是特别不甘心,想要杀了我们?奉告你,下辈子吧。”
晌午非常,云飞和小火便来到了太阴山脉边沿的一个小镇,太阴镇。
这是一座偏僻的大山。
无人晓得!
身后的黑衣人近了,敏捷的包抄着金子兰,刀出鞘,弓上弦,纵肋生双翅也难逃生天。
山高万仞,直冲霄汉,怪石嶙峋,奇山高耸,说不出的险要峭拔。参天古木,遮天蔽日,让人不知此时势实是白日还是黑夜。地上满是杂草波折,没人头顶,没有路迹可寻。这片深山当中,罕无火食,飞鸟绝迹,除了流水的叮咚之声,就只要北风的吼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