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章 我是大枪[第2页/共3页]
十八位骑士大笑起来,醇厚的笑声远远的传开,樱脂花大氅在风中张扬。
十八个骑士每人都有伤,伤痕是光荣的见证,但是他伤的处所比齐格还要尴尬。
齐格笑道:“这是男人的高傲,是首级大哥与天下第一剑客蒙奇对阵时留下的。”
“是啊,逃了就没有明天了。”
骑士首级嘴里喷出的气带着浓浓的酒味,在这酷寒的夏季里,没有甚么是比烈酒更夸姣的事物了。至于这道伤疤的来源,齐格早就晓得了,因为它的来源骑士首级已经说了不下十遍。
一名年青的骑士骑着马走在首级的身边,他是首级的义子,也没驰名字,只要外号,他叫小小鸟,长相非常斯文,笑起来另有些内疚,背上却背着一柄巨剑,每当他挥动起这把巨剑时,杀人就如同割草。此时,这个年青的骑士刚喝了一口酒,接着骑士首级的话道:“即格也有伤,只不过伤在大腿上。”
“齐鲁武比,终究固然是齐国胜了,但是首级大哥却博得了尊敬与名誉。”齐格很顺溜的接口,这一队骑士都晓得那场比武,蒙奇胜了,几乎一剑把骑士首级的脑袋戳爆,但是,直到最后一时候,首级大哥也没有放动手里的剑与盾,是以,他博得了世人的尊敬,雍公亲身赐给他了一把剑,把那剑栓在剑袋上,从那今后,首级大哥便博得了自在,再也不是一名仆从。
“好吧,那就大枪。”
在簌簌的北风中,骑士首级冷静的说道,十八名骑士齐声附合,他们的声音并不大,也并没有远远的传开,但是那声音却非常的果断,就像是一壶老酒,冷静的把稠密的香气储藏在内。
斑斓的女子从前面奔来,她穿戴红色的衣裳,内里套着一件天蓝色的羽氅,洁白的绒毛把她的面庞夹得极小,那是一张敬爱的脸庞,被北风冻得微微有些红,但是看上去却更加敬爱。她骑着一匹红色的小母马,穿越在马车与行人之间,就像蓝白相间的胡蝶。
他仍然穿戴那身防护力极强的铠甲,那是一套满身甲,上面充满了各式百般的伤痕,左胸有一条凹槽,背后有几处箭洞,后腰的裙甲上有一处狰狞的口儿,那是在埋骨谷时留下的,强盗的剑刺穿了那边,扎中了齐格的腿,直到现在,他走路仍然有些一瘸一拐。背后的大氅款式独特,它分歧于中州大地上的任何一种格式,尾部是三角状的,每当齐格高速奔驰时,它就会飞扬在背后,像是一面旗号,并且它还能有效的抵挡箭矢。齐格手里也举着旗号,上面一样绣着樱脂花,旗枪长达一丈八尺。齐格曾经用这旗枪把一名强盗扎了个对穿。
“大枪,大枪。”
“热血即吾命,光荣即吾命。”
“大枪?这是你新起的外号吗?挺威风的,跟我走吧。浮羽刚才一向在看你,但是隔得那么远,她哪能看得见呢?”
齐格晓得,首级大哥这是在讽刺他,自从被这支商队救了以后,因为他穿戴铠甲,腰上也挎着剑,以是便成了商队的保护骑士,而浮羽则被阿谁奥秘的东主收纳为侍女,他和浮羽以兄妹相称,但是,统统人都晓得,这必定是拖辞,没有兄妹之间是那样的,相互对视时,浓浓的情义化都不化不开。
“嘿,即格,把旌旗举高一点,只要瞥见了樱脂花大旗,强盗们都会退避三舍。当然,在大雍的境内你是看不到强盗的。大雍没有强盗。”
现在,齐格就是这队骑士中的一员。
这支马队非常庞大,重新到尾拖曳近里,商贩,马夫,保护加在一起几近千人,这千人的马队里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并且还是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