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凌山打猎[第2页/共2页]
“火长,喝一口酒!”
李庆安带领部下在凌山内逛了一天,收成非常丰富,射获五只盘羊、六只马鹿和十几只鹅喉羚,这些猎物的肉能够改良唐军炊事,头上的角能够卖上几十贯钱。
他转头令道:“来人,给他一套盔甲。”
贺严明仿佛晓得李庆安的心机,摇点头笑道:“草原上不过是獐子、野兔之类的野味,值不了甚么钱,真想弄值钱的东西就得进凌山,我爹爹每年都会在凌山打几只盘羊,羊头卖上十几贯钱,发一笔小财。”
“火长,快退!退出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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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他已颠末端笨拙初期,能够表示一番了,一种争强好胜之心使他勇气大涨,他伸出长臂托住弩身,手指勾住悬刀,渐渐对准了远处一个小斑点似的马桩。
究竟上除了那块宝石,他的全数产业就只要五百文钱,从荔非元礼那边获得了射鹰钱,黄澄澄的五百文钱装在一只陶罐里,拿这五百文钱去拔焕城,能够买一百张夹肉的大胡饼,能够买十瓶上好的高昌葡萄酒,能够逛二次半青楼。
实在李庆安也练过弩,只不过他晓得唐朝的弩是军火,严禁浅显百姓利用,如果他一上来就表示高超,那就和他的身份不符了。
但如果李庆安想买一副趁手的弓箭,就像荔非元礼那样的六石弓,那就需求十个五百文钱才够。
李庆安渐渐走上前,拎起这具充满灰尘的大弩,弩架比他手臂还粗,弓臂长足有两米,上面的弩机都有点生锈了,不知放了多少年。
固然不知他所说硬弩的意义,但李庆安还是点了点头,他想试一试。
李庆安身高有一米八,从小就力大非常,举重队一眼看中了他这棵奇苗,练了两年举重后,父母担忧他长不高,便不准他再练举重,转而练习射箭,苦练十年,厥后又参军参军,成为军队射箭队一员,在二十三岁时一举夺得天下射箭冠军。
但已经晚了,一株松树掉下几堆雪,松树的裂缝里暴露了一双刻毒的眼睛。
去凌山打猎也是戍兵们的首要财路之一,究竟上胡商来戍堡做买卖,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收买唐军手上的猎物。
唐军顿时发作出一阵喝彩声,这一次荔非元礼终究心折口服了,他重重一拍李庆安的肩膀,咧开大嘴道:“从现在开端,你就是第五火的火长了,我会替你补上军籍。”
那些胡商个个腰缠万贯,富得流油,从他们身上刮点油水下来也没甚么不成以,可题目是他们在那里?
“很简朴,我教你一下。”
李庆安眉头一皱道:“我来戍堡一个多月了,连胡商的影子都没瞥见。”
李庆安精力一振,“你快说,甚么体例。”
他现在还是戍堡中最穷的人,固然有块知名宝石,但那块宝石就仿佛现在的一处房产,不卖掉就永久表现不出它的代价,他总不能用宝石去换酒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