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意外来客(下)[第1页/共2页]
“不错,就是我。你又是谁?”
“那当然,现在这个世道,另有甚么比军器更值钱的。”
唐天赐看得眼睛都直了:“大蜜斯,你是筹算带一支军队去兵戈吗?沙国人看到你这阵仗,估计连门都不敢开了。”
“连亦鸣都说那边很伤害,多带些兵器人手不会错的。詹姆斯,你这些兵器我全都要了,你开个价吧。”
“余货当然有,你晓得我向来都会留一手的。”詹姆斯拍了两动手,便有人抬了六个大箱子出去。詹姆斯把箱子一一翻开,只见内里装满了手枪、步枪、手榴弹、火药包。“这些都是最早进的兵器,刚研收回来不久,尚未批量出产,以是连军队都还没用上。”
子书明月把挽心扣的事和詹姆斯说了一遍,詹姆斯听罢,撕了唐天赐的心都有了,这摆了然就是吃本身心上人的豆腐嘛。不过,他又有点恋慕唐天赐,有了挽心扣,便能够名正言顺地留在子书明月的身边了。詹姆斯瞅了唐天赐手上的戒指两眼,深思着如何才气把它取下来。
子书明月把信拆开一看,上面只写了短短一句话:“欲得天枢,七日以内带黄金五千万至沙国,过期不候。”信末的署名竟是天狼星,名字上还印着一只血指模。
三宝小声对唐天赐道:“杜老板仿佛很喜好和假洋鬼子打交道。”
“我的信?是亦鸣寄返来的吗?”
子书明月把枪放回箱子里:“我就晓得你这么夺目的买卖人,如何会做亏蚀买卖。”
“我去美国找你的时候,伯母说你来了中国,以是我就来中国找你了。”
子书明月思疑地看着他:“天底下有这么好的事情?”
詹姆斯也道:“就是,我如何说也是当过兵的人,包管不会拖后腿。”
“先进很多了,这是弗兰科手枪,七发全主动,有效射程一百五十米,一百米以内精度百分之百,安然机能也进步了一个层次。”
“我身边已经有一个跟屁虫了,再来一个,我会被你们烦死的,不可不可。”
子书明月逼视着詹姆斯,詹姆斯也毫不畏缩地看着她,两小我就这么对峙着,谁也不让谁。一旁的唐天赐见两小我都快看出豪情来了,只好劝道:“大蜜斯,实在让洋鬼子去也没甚么不好,多一小我多一份力嘛。”
“但是,你如何能找到通天堆栈,不是只要遭到聘请的人,才气找到这里吗?”
詹姆斯当真道:“正因为有伤害,我才要留在你身边庇护你。”
詹姆斯道:“谈钱伤豪情,以我们两个的友情,我如何能够向你要钱?这些兵器,你尽管拿去用。”
子书明月拿起一把手枪看了看:“比毛瑟枪还先进?”
唐天赐拿过函件看了看,说道:“信是三天前寄出的,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只剩四天时候了。我现在最担忧的,还不是货款的题目,我在想天狼星不成能把全数但愿都押在我们身上,以是他不成能只写这一封信……”
詹姆斯松了一口气,欢畅道:“这点小事包在我身上。”
“当然,我有一个要求……”
詹姆斯走到子书明月身边,用一种诚心而含混的语气道:“我的要求很简朴,就是从明天起,你去那里都得带上我,不能用心抛下我。”
子书明月拿着函件,思考了一会儿,问道:“詹姆斯,你此次和杜老板做的还是军器买卖吗?”
子书明月的眼里闪过一丝惊奇之色,随即又变成了难堪:“詹姆斯,你如何会在这里?”
“不清楚,信是沙国的人送来的,但是阿谁信使还没到堆栈,就被沙虫咬死了,问不出甚么话来。杜老板说,阿谁信使本来是通天堆栈的一名保护,几年前就死在大漠了,不晓得如何会重生,还变成了沙国的信使。不过杜老板现在要欢迎一宝高朋,就让我把信送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