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察觉[第2页/共2页]
之前碰到那些地痞痞子没有痛下杀手,只是因为要赶赴酒会担忧号衣感染陈迹,但这,并不代表着盗匪头子是茹素的。
脱去上衣,暴露精干、线条清楚的上身,赛伦小麦色的手臂、躯干上漫衍着一道道伤痕。两条手臂高高举起木桶,一大泼凉水兜头浇上了他的满身。结束熬炼后,他回到了营房,开端冲刷身材。
这统统,得从莱克特的身份提及――
……
只是这些,为甚么会刚好产生在他来到这场酒会的时候?
呵――这也算得上一笔横财吧!
盗匪头子很快抛开了心中的愁闷,伸手入怀,手指摩挲过荷包里雷尔大要凹凸的斑纹,他正筹算好好数上一数――一阵短促的脚步声俄然从他背后传来。
月华如霜。一人一马,在这喧闹的夜拉出两道长长的影子。与酒会的仆人马库罗道别过后,格洛从侍卫手中牵过了小黑马,一起分开了三叶草庄园。
他的心头,仿佛肯定了某些首要的线索――
格洛浏览着这座繁华港城的夜景,他顺着来时的路返回,深思着找一家酒馆过夜。可当他走过那条有点眼熟的冷巷子时,他俄然想起,他的玄色号衣内衬口袋里,还装着一个荷包――从那几个小痞子身上获得的。
当初决定分开安普顿矿场前去阿弗隆“混水摸鱼”时,格洛之以是挑选冒充“莱克特”,是因为他充足体味卡尔萨斯城的那位NPC――和他附近的春秋,一样的东部山民血缘,连边幅体型方面,二者都是极其靠近的。并且,对方有着必然身份,但又不是非常惹人重视。这的确就是一个为盗匪头子特地订制的假装目标!
乌黑夜幕下的灯火并没有稀落太多。
格洛牵着小黑马沿着街道缓缓前行,他并没有上马,脚步踏在平整的条形石板上,脚掌通报而来的摩擦感让他回归了平素的沉着,他试图阐发脑筋里的疑问和不公道之处――绝大多数的环境,贵族行事的原则老是基于本身好处。想到了这个前提,格洛终究有点明白了。
走在深夜僻静的街道中,微凉的风吹拂着他的面庞,本来因为酒精而微醺的神经,很快重新复苏起来――格洛晃了晃脑袋,回顾着酒会上产生的那些片段,蓦地之间,心中快速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