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诺戈的“野狼”[第1页/共3页]
可惜,厥后……他和阿谁女孩没有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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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是一个乡野农夫的儿子,不过,阿谁身份已经成为畴昔式了。现在的他是一名“名誉”的盗匪,这类职业并非他最后的志愿,但是目睹村庄被兵变者和领主卫队几次洗劫摧毁,朝夕相处的村民被那些贵族私兵当作兵变者割下头颅后,他义无反顾地作出了决定。
那款游戏的名字叫“纷争”,与他幼年时所经历的那些依靠键盘和鼠标操纵的传统网游分歧,戴上游戏公用头盔后,统统操纵通过认识的脑波通报停止!
……
大群的外村夫,包含男女长幼,围成一团,推拉着一辆又一辆陈旧的敞蓬马车,行走时马车的辕木与车轮之间不时出完善磨合的“吱呀”声音,拼成马车的木条“哐当哐当”撞击着,很让人思疑会不会就此散架。
放下锄头,他变成了盗匪,不测现游戏中的体系竟然在这个天下一样有效后,飞涨的气力让他成为了盗匪团的领。
天青,云淡,一只猎鹰扑腾翅膀掠过天涯的山角。
但是,又能如何呢?任何事情总归比不上保存首要。诺戈的贵族老爷们已经违背了埃兰特法典上“贵族当以保护布衣为任务”的左券,以是,现在,统统都得靠本身来保护。
全新的体验让他兴趣高涨,将事情之余的全数精力投入出来了,他在游戏里获得了相称不错的成绩。
畴昔的事情有过感慨,但是并不值得太多纠结,冥冥当中来到了这个天下,就得好好的活下去。
他曾所处的科技爆炸的年代,别致的事物层出不穷。本质作为技术宅男的一员,这个号称“假造实际”的游戏一经推出,他便采办了头盔进入了游戏。
何况,在这么一个遍斥浑沌与纷争的年代,面庞能够当饭吃吗?
糟糕的动静老是传播得很快,在诺戈府卡尔萨斯城里,住民们又一次地听闻到了一件好事情――兵变再度生了。
直到一个大雨滂湃的日子,他开车赶赴某地的一处项目工地,烟雨蒙蒙的高公路上,惨烈突如其来,统统yy变成了实际。
坐标:埃兰特王国,北地,诺戈。
直到他碰到了一个女孩,仿佛每天和她有说不完的话,听到她的声音看到她的笑容就有效不完的精力,握着她的手就仿佛握住了全部天下,游戏里阿谁叱咤风云的人物悄悄归隐了。
成为了诺戈的“野狼”!
干一行,必然要精一行,特别是这类无路可走的环境。
他想了起来,他曾猖獗沉迷过的那款游戏。
除此以外,他还很喜好浏览收集小说,形形色色的各种穿越桥段烂熟于心,也曾设想本身穿越成某某气力强大的人物或贵族后辈,没事装个逼或者安闲地混吃等死,有空带上几个主子逛街调戏如花似玉的妹子,yy不能强身,起码能够强脑。
谁在乎呢?
格洛并不是本来的格洛,他还记得本身的名字――另一个位面,一场车祸后,阿谁名字上了讣告,还能够上了消息,也能够没有,或者用某男青年代替。
格洛站在一处山岗上,目光望着下方。
汗青是滚滚进步的车轮?还是任人打扮的小女人?抑或无数生灵与天下因果线纠结的线团?
马车上装着琐细的铁锅、瓦罐之类的家什,另有捆成堆的褴褛衣服,胡乱摆放的布口袋――里头塞着硬面包和粗糙难咽的黍米。这群无家可归的不幸外村夫倚靠着马车,很快在城里各处稍显空敞的处所扎起了一个个小帐篷,如许的景色遍及城内各处,全部卡尔萨斯城的交通乃至有了瘫痪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