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买枪[第1页/共3页]
在牧场的室第区,是有一间小型冷库存在的。平时储藏些肉类和果菜之类的,毕竟牧场离小镇另有段间隔,不能每天都去采买。
在美帝,手枪是没有民用和军用限定的,但在表面上,民用手枪需求与军队的制式配枪要有必然的辨别。不过这枪的款式很标致,特别是这款民用镀银版的,反而要比黑漆漆的军用版帅气很多。
回牧场的路上,丁翔想起巴克豪斯那涨红的老脸,忍不住想笑:“兰斯大叔,你真的救过他?”
“嘿,伴计,你明天的好动静可真很多,但上一个已经让大黄受了重伤,这个不会再有甚么伤害吧?”
“当然!别人来没有,可兰斯你的老板要买,我必须得有!”
丁翔被逗乐了,他信赖如果拉姆听到了他老子的话,必然会死力辩驳的。
“喂,老板,好动静!”
“噢NO,兰斯,你不能如许,你晓得的,这个代价我一分钱都赚不到……好吧,谁让二十年前你曾经救过我的命呢!丁,你可真是找了个好伴计,步枪你能够随便遴选,但是毫不能再这么优惠了。”
“好吧,兰斯,全部霍尔西也只要你能让我屈就,谁让你救过我的命。丁,HK的步枪,最稳定的是就是G3,但HK33却要更简便一些,也更好掌控一些。你之前没打过枪,以是兰斯的挑选是对的。这款枪我给你的售价是三千八百美圆,当然,如果你要选民用版的,要便宜很多,只要两千一百美圆。”
“丁,现在的你,勉强算是个合格的牛仔,但却不是一个合格的猎人,大口径步枪临时还分歧适你。之前,你和拉姆去树木里打火鸡,乃至是好运的猎到了一只猞猁,那都算不上是真正的打猎。晓得吗?在俄勒冈,只要猎到大野猪、棕熊和山狮的猎手,才气够算是真正的猎人。乃至连打鹿,那都只能算是消谴。不过这些年,棕熊和山狮,包含猞猁,都成了庇护植物,随非它们本身闯进牧场,不然都不能猎杀了。”
“这些我都懂!巴克,我只想晓得的是,我的老板要买的话,这两款别离都是甚么代价?”
丁翔恍然大悟,既然老兰斯都这么说,那就没差了:“感谢巴克大叔,那我就买原装版的吧,我们要去打猎野猪,弹匣内里枪弹多些,也更安然不是?对了,再给我多来两百发枪弹,手枪的就不消了,您赠送的就够了。”
“还没有,兰斯大叔,你能够帮我保举一款。”
“哈哈,是的。那是二十年前,当时克拉马斯山脉另有很多的狼群,有一年夏季下了大雪,山里找不到食品,狼群就闯到了镇上。巴克那晚失恋了,喝醉了酒在大街乱晃,成果碰到了狼群。刚好我开车路过,把他拉上了车,才逃过一劫!”
丁翔用力的点点头,笑着说:“那我明天还真是借了你的光,才省下很多的钱!”
“行了,老巴克,丁但是我的BOSS,你这么黑真的好吗?”
老兰斯他们是不吃野猪肉的,以是拉姆将三百多磅的大野猪全部的拖进了堆栈冷存。
老兰斯不屑的撇了撇嘴:“伯莱塔450刀能够,带五十发枪弹。至于步枪……丁,你有喜好的吗?”
“当然!丁,野猪是克拉马斯山中,最伤害的野兽,没有之一。就连棕熊和美洲狮也比不上它。打猎野猪可不是开打趣的,明天你和拉姆真的很荣幸,我查抄过,拉姆那一枪恰好打中了野猪的关键,不然三百多磅的大野猪可不是那么轻易就倒下的。”
可贵的,兰斯大叔一边开车,一边提点了很多。丁翔几次点头,这都是老牌猎手的经历之谈,在进山打野猪之前,是可贵的学习机遇:“明天拉姆打死了那头野猪可真的不小,他能够算是个合格的猎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