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路遇商队[第2页/共3页]
“怎地在中原没听人说过?”周葫芦道。
梅思乐将尸身踢进狼群后,将长刀放进篝火当中,凝神防备着群狼,周葫芦只见那把长刀逐步的被烧的黑红黑红的,这时她猛地发明一马背上仿佛另有一个酒囊,立即解下衡量了下,说道:“这里有酒!”
陈东实道:“前提有限,大伙儿都有段日子没沐浴了,我看前面到了张掖后,再洗吧!”
“我才不要穿这些人的衣服,上面一股子膻味,熏死人了!”周葫芦嫌弃道。
“你要不怕被人瞥见你屁股上的血迹,我是无所谓!”梅思乐没好气道。
那中年人正要难堪,却听梅思乐道:“我家乃是天山灵鹫宫,你带上我们,进入西域该是更加便利通行才是!”
是狼,是狼群!梅思乐立即从毛毡上坐了起来,她的动静也惊醒了周葫芦,周葫芦嘟着嘴含混道:“如何了?”
陈东实说道:“好了,开饭了,都是些细粮,味道不好别嫌弃!”二人立即点头,在那黄沙中度过了这么几天哪还会挑嘴。
中年人说完,倒是一名军人赶开一辆马车,暴露一个入口来。二人骑着马进入后,才发明内里竟然有足足三百多人。
这些壮汉多是商贾聘请的军人,有些人也是走镖的镖师,技艺比之浅显人自是强上些,但对于顶尖妙手来讲实在不堪一击,不过对于些盗匪却绰绰不足。
想泱泱大周国,实际上四周的虎狼之国又何止一个吐蕃。这些吐蕃人在军队里会服从首级的号令,但一到闲暇时分也会各奔东西,闲散成片。以是这几个吐蕃兵现在死了,只要尸身不被发明,估计过个三四日以后才被发明少了他们也很普通。
噼噼啪啪的柴火燃烧声异化着另有群狼龇牙的喘气声,周葫芦也爬了起来揉揉眼睛,瞥见四周竟然有三四十只狼立即吓醒过来:“我的爷爷啊!”
中年人就在此中,他皮肤乌黑,边幅浅显,却戴着一股威望,他身穿上好的裘皮,而拇指上还戴着个青绿色的翡翠扳指,看起来非常繁华。
梅思乐哼了一声道:“但愿这几具尸身够满足它们,不然!”她手中抽出了一把吐蕃人的长刀,狠辣道:“只要一场血战了!”
“如何吐蕃人也会在这里呈现,按理说这里应当是大周的国土啊!”周葫芦道。
苦楚的狼啸声惊醒了梅思乐,她抬眼看去,竟然看到黑压压一片影子。
周葫芦喜滋滋的走了返来道:“总算兵不血刃结束一件祸事了!”
周葫芦用牙齿咬下塞子,随后衡量了动手中的刀,深吸一口气嘴里灌了一口酒,走向狼群。
“哦,听这位仁兄的口音,但是中原人?”一其中年人的声声响起。
嗷呜~!狼群呈现惶恐,狼王开端呼喝起来。
周葫芦道:“感谢!”便要了个帐篷出来换衣。
“那就好!”梅思乐说着握住了她的手:“你的手有些冰,这里有奶茶,你喝一点!”
梅思乐没有说话,这时周葫芦已经坐在了她身边,梅思乐看向她,柔声问道:“身材好些了吗?”
“小女子姓梅!”
噗~!一口酒水喷在了刀身上!
“有酒又如何?”梅思乐问道。
这时中间有人喊着:“开饭了,开饭了!”
嗷呜~~!
“哦,哦,了解!”陈东实对身边的一名助手道:“小何啊,给这位兄台筹办一身衣服去!”
梅思乐侧眼看了下她,随后道:“你还是从速换一件衣衫吧,我们要尽快分开这里!”梅思乐晓得这些吐蕃马队并非中原兵士那样有构造规律,他们实际上都是吐蕃的农奴或者牧民,只是到了要劫夺的春季会被赞普和大伦调集东侵。运气好的抢了金银回到吐蕃说不定就转为小仆从主不消再奉养他报酬主,运气不好的死在大周国土上也很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