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巅峰之战 中[第2页/共3页]
“咦,你竟然能挡住我的碧海潮声三十六枪,有没有搞错”,唐伯虎嘴上说话,枪法却变了一变,“那你就再尝尝我这暴雨梨花枪。”
“你出来行走江湖,你老婆在家不甘孤单,你快回家看看,你家对门卖猪肉的正在安抚你老婆呢,并且还赠送了几个便宜儿子给你,你要善待他们啊,那是改进你们家属血缘的但愿之光啊。”
几缕清风吹孤烟,长河夕照分外圆,夕照的余晖下,俄然传来一阵似有似无的箫声。
但这只是开端,屠雄身形未稳之际,第二枪已至,如跗骨之蛆,如影随形,屠雄再退。
暴风雨前的安好没有持续多久,一只晚归的乌鸦路过上空,被两人的杀气所摄,晕死畴昔,掉了下来,刚好落在两小我之间。就在乌鸦落地的顷刻,唐伯虎动了,不动如山,动了呢?
当年的霸王枪第七代传人,唐公牧之,瓦岗寨第一条豪杰,银枪一出,神鬼难逃,霸气纵横,血海汪洋,乱军中取敌之大将首级如探囊取物;第十代传人唐公断念,脾气和顺,豁达慵懒,并无天下争雄之心,时江湖出一凶人名唤灭尽王,武功高绝,奸刁多智,脾气残暴,翅膀浩繁,无人敢逆其缨,某日,二人同时于白门楼宴,听其所为,唐断念道:“吾将斩之”,遂提枪出,宴中来宾不信者众,少顷,浴血而归,手提人头,世人视之,恰是那灭尽王,时,酒尚温也,遂天下立名;第十四代传人唐公烈火,为岳武穆麾下前锋使,狼牙山一战,单枪匹马,以一敌万,枪挑敌酋百名,枪下亡魂无数,血战三今后力竭,身中万箭而死,尸身不倒,还是杀气冲天。
电光火石间,又是十枪,两条胶葛在一起的人影里十燃烧花激射开来,竟然不辨前后,唐伯虎攻了十枪,屠雄用刀挡了十下,两人速率之快,匪夷所思,江湖中很多号称闪电剑,快刀荡子之类的豪杰如果看到现在二人的演出,包管会惭愧的立即退出江湖回故乡种红薯去。
唐伯虎用枪撑着身材,强忍着站了起来,几缕乱发散在额前,遮住了双眼。
对白庭奸笑道:“玩你又如何啊?”
收回一阵嚎叫,俄然用追魂刀在本身脸上狠狠划了一道,顿时血流满面,显得分外狰狞。
身材笔挺的像一柄枪普通,右手模糊活动着些许金光,腾空虚点,枪气纵横,一股霸气囊括全场。
屠雄整小我的速率和力量跟前一秒钟比拟俄然加强了数倍。
屠雄倒也不是浪得浮名之辈,虽退稳定,稳扎稳打,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唐伯虎怒道:“我拷,你玩我啊?”
屠雄不敢/不能/硬接,他只要退,一步两步......十步,连退十步,比武第一合,屠雄追魂刀半式未展,就硬生生的被唐伯虎的霸气逼了归去。
......(为促进调和社会稳定生长,此处省却一万字,满是唐伯虎进犯屠雄的言语,首要关头词:阳痿,人妖,烂屁股,绿帽子,阴阳人,偷窥狂,斜眼,脚气,口臭,喜好闻扣屁股的手指.......)
“你打不过我也不消自残啊,我挡,啊......”
枪,乃百兵之霸,讲究的是种一往无前的霸气,热血忠魂的旷达,铁血疆场,纵横荡漾。将军百战死,懦夫十年归。
人枪合一,人便是枪,以指为枪,以腿为枪,无处不是枪,满身高低满是马脚,但又全不是马脚,只要你进犯其任何一点,就会遭到狠恶狂暴的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