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郎才女貌(1)[第1页/共3页]
次日,方江和陈榆两小我,各穿一身农夫的破衣裳,往南都城里走去。陈榆还挑着一个担子,装了青菜。路上气候酷热,行人希少。快靠近城门的时候,碰到一队鬼子的马队,风快地从路上跑来,趟起一溜烟尘。方江和陈榆从速躲在一旁。
“那倒也不是,”惠姐笑着摇了点头,“汪是着名学者、政治家,他行刺是为了实现政治抱负,当时,年青的汪精卫风华正茂,申明正盛,出于道义挺身犯险,固然被捕,但也名动天下,毫不夸大地说,当时的汪精卫,是个万众敬慕的少年豪杰,再加上长相漂亮,风波儒雅,可真是天下少女内心的贤人偶像啊。他一入狱,天下可有多少女人暗自垂泪。”
“啊?那……”
南都城外。
陈榆吓了一跳,“你……啊,本来是惠姐,的确是……太奇异了。”方江笑道:“惠姐号称我们军统的百变侠女,那是名不虚传的。”
陈榆坐在中间的凳子上,玩动手里的一把精钢匕首,问阿四:“惠姐她们真不简朴。对了阿四,她们在跟踪谁啊?甚么女人?”
“就这么跑脱了?”阿四笑着问。
方江拍了几下门。一会,走出一个斑白头发的老太婆,满面皱纹,佝偻着腰,冷静地拉开院门,把二人领了出来。
“哦,本来汪精卫干过刺客,跟我们是同业啊。”陈榆拍了拍脑袋。
“我晓得了,”陈榆将匕首抛起来,又矫捷地接住,在手上转了一圈,对劲地说:“必然是汪精卫的老婆,陈璧君。”
正在踱步的方江停下来,拍拍陈榆的肩膀,“有事理,你动了脑筋了。但是我奉告你,前几天,陈璧君解缆去香港了。”
“没体例,受伤了,让狗咬了一口。”邓小二摘下帽子扇着风,公然头上贴着块纱布,模糊透出血迹来。他一脸无法地说:“前天我们跟踪一个女人,本来挺谨慎的,也没露甚么马脚,可谁晓得这女人不但有明保镳,另有暗保镳,我正躲在一个墙角监督,俄然就挨了一枪,幸亏我腿脚利索,蹦起来就跑,乖乖,要不就被打成筛子眼儿了。”
邓小二一面絮干脆叨地说,一面从衣服夹层里取出一封信,交给阿四。便仓促返回城里。
一起上的卡子,有好几道,他们两小我都有“良民证”,倒也通行无阻。入城前,一个戴着战役帽的日本兵凶神恶煞般端着大枪,一个伪军上高低下地摸着进城的百姓,查抄“私藏夹带”,稍有思疑,便被带走。方江和陈榆面色安然,验了良民证,搜了身,伪军还把陈榆筐里的南瓜、茄子甚么的翻滚了一回,没查抄出甚么题目。两小我跟着入城的别的百姓,顺利进了城。
翻山虎阿四拉着一辆木板车,渐渐腾腾地顺着通衢走来,车上装着一堆干草柴禾。他穿了身褴褛短衫,腰后插了把镰刀。走到通衢拐弯处,把车放下,走到一株大树下歇凉。
从方江刚才的话里,陈榆猜到了,这个施旦,必然是汪精卫的恋人。公然,惠姐说道:“这个女人,现在正红得发紫,她身兼汪精卫的秘书、恋人、管家、助理、参谋、护理员、形象设想……总之统统汪府的外务都由她决定。好大的权威呀。”
通衢两边农田里的庄稼,长得高矮不齐,有些处所还荒凉着,长满野草,战役年代,到处是式微模样。公路上,偶尔驶过日本人的卡车,卷起一片灰尘。
进入屋内,陈榆发明内里并不破败,木桌木凳,床柜齐备,固然简朴但很洁净。那老太婆进屋后掩上门,把腰直了起来,摘下头上的假发套。
进了草场门,便是繁华郊区,固然汪精卫“定都”后曾极力规复都会道孔,但与战前还是相去甚远,街面上,满眼破败冷落,烽火陈迹犹在,很多处所还可瞥见弹洞与血迹。方江一边走一边感慨,对日本鬼子给这个六朝古都带来的粉碎不住感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