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骨秀意清[第1页/共3页]
沈七冰雪聪明,立即就明白了,转而笑道:“是,曾在都城与楚九郎有过几日同门之谊。”
崔氏笑得更欢了,“阿青,方才阿容不是正同楚九郎一块儿写春联吗,拿来我看看。”
沈七被他说得脸都燥红了,白玉般的皮肤染上胭脂色,闹得场上的妇人们都笑了起来。
……连扫撒院子的小丫头都是秀雅之色……
沈七郎出身潞洲沈氏,同庆和崔氏普通,都是连绵数百年的世家大族,比起崔家的垂垂式微,沈家却合法昌隆,而崔氏的一名堂妹曾嫁进了沈家,说来倒是沈七郎的伯娘,是以拐来拐去,沈七郎也能叫崔氏一声姨母,虽只是远亲,连堂表姨母都算不上,但好歹也能扯上点干系。
这不废话!在都城他还要藏拙呢,这如果表示得太好,他那天子老爹可护不住他,怕是早被杨昭仪给掐死了好么!
特别这沈七郎表面实在太具有棍骗性,恐怕就没有长辈看了不喜好。
阿青笑盈盈道:“我正要拿来给娘子看的。”说罢就将手上的春联递了上去。
若论长相的都雅程度,不说卢令仪不逊于他,刘湛更是胜他两分,但这气质,却难以言喻,这沈七郎身上,有种世家大族用玉器丝竹、斑斓绢帛、熏香贵米养出来的文雅雍容,使他穿戴简简朴单乃至称得上朴实的青色袄袍,只用一支白玉簪束发,却比穿戴上要邃密很多的卢令仪更加出众,明显只是个十来岁的少年,却已然有了几分风华无双。
崔氏摸了摸她热乎乎的小手才放了心。
何况,现在她才这么小,懂个甚么,本身也实在是想得太多了,即便是将来他们有一段婚姻缘分,那也不是此时,还早得很呢。
“如果不带他来一趟,恐怕还得一向以为我在扯谎……”卢令仪嘀咕道。
“又下雪了呢。”宁博容笑着道,转眼就看到了坐在崔氏旁侧的林氏和孟氏。
想了想便将这几张春联拿着,一道到崔氏那边去,也好给崔氏看一看。
林氏一边笑一边道:“怕是初时见到,这沈七呀,还不肯信会有个七岁的小女人字写得比他还好呢!”
宁博容这才对他有几分另眼相看,这家伙,固然有那么点儿装的感受,但是,也不像那些傲慢到目下无尘的孩子嘛,还是很有几分自知之明,不是那等受不得打击的矜贵脾气。
“真想不到4、呃,九郎你竟然来了云州。”沈七差点儿就脱口而出四郎这个名字,因刘湛在皇家行四。
迎着飘散的雪花,宁博容表情非常不错地走进了暖融融的大堂。
刘湛笑道:“是啊,还是这里平静,何必和他们搅到一块儿去。”
但这点儿风采他沈七还是有的。
作为崔家世仆,阿青也粗识几个字,不比宁博容这般读书读很多,但宁博容爱到藏书阁去,耳濡目染之下,阿青倒也算有些目光。
一旁卢令仪倒是嘴快,“当时宁家mm不是写了个帖子给我家三娘她们么,那帖子被阿洵看到哩,见宁家mm竟是写得如许一笔好字,硬是要跟来看看!”
宁博容这一笔字,是一日比一日超卓,拜这远超浅显女子的力道和练武以后邃密的节制力而至,她的字形方骨秀,不失婉约却苍劲内藏,便是宁盛都夸过的,现在虽还显得稚嫩,假以光阴,却一定不能独成一家,书这一项,哪怕是昔日读书最为出众的宁博闻,都要减色于这个小女儿的。
刘湛作出不美意义的模样道:“来了云州,仿佛表情也放开了,每天同那些学子普通要练上一个时候的字,天然与在都城时分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