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毛线,一个名词[第2页/共2页]
袁书想了想,“能够跟七彩坊合作,但他们只卖力染色加工,布还由我们卖。”
“给他算工伤,医疗费全数报销,另有糊口补助,再给放一个月病假。”
他想到甚么,惊道:“这是羊绒,是畜牧场的绵羊的毛。”
袁书买小说的时候,留了个心眼,特别筛除了纯言情小说,女频选的满是大女主、女强、女性生长类的小说。
就连上二楼的楼梯,都坐满了人,只在中间留一条小道,供人高低。
她交代了冯潇几句,跟着保镳来到公安局。
冯家上个月就搬来晨阳镇了,族亲都住在这里,冯潇更是升了厂总管。
“除了粗细,可另有其他要求?”他问。
之前她与李高提过,要招一百名保镳职员,现在公安局就显得热烈多了。
袁书心头一疑,公安局不就一个杨文建的前妻吗,能出甚么事。
廖承平疾步走出来。
“头砸出血,人晕了,但这会儿已经醒了。”李想将袁书被带到歇息室。
冯潇刚来的时候,就把晨阳镇好好逛过,绵羊天然也看过,当时候他只感觉希奇,如何会有羊长得毛茸茸的。
袁书临时还没有开染坊的打算,以是只能与七彩坊合作,上回她就看过,七彩坊的色彩很标致,是个不错的合作工具。
当然,识字的人毕竟只是极少数,以是并没有呈现踏破门槛的环境。
“袁女人,公安局那边出事了。”一个年青保镳跑进纺织厂大喊。
冯潇点点头,“我一会儿就去找他们谈。”
看到五层楼高,即便是故意机筹办,也难掩心中震惊。
偷摸儿来,偷摸儿去。
侍从哈腰,主仆二人从中间的巷子走了。
这此中,更不乏廖承平如许的达官权贵。
冯潇设想那模样,比麻绳还粗,并且羊毛线柔嫩,又不能像麻绳一样纳鞋底,穿针引线更不成能,能用来干甚么?
可在晨阳镇,女子们也不戴帷帽了,大风雅方捧着书就坐在地上看。
“人朝哪个方向跑了?”袁书又问。
冯潇冲动不已,乃至恨不得立顿时手,设想着羊毛能织出甚么样的布。
廖承平又去其他几楼看了一圈,每层楼都有非常多的人,特别是三楼,小说分区,男男女女都快挤满了。
受伤的保镳头上缠着厚厚一圈绷带,大夫是从南城找来的,正在写药方。
可识字的那部分人,就像是捡了一座金山似的,日日都往图书馆跑。
李想满脸惭愧,“上回袁家肇事,我心想将他们关几天,厥后一忙,就把他们忘了,成果明天,他们攻击了送饭的保镳,逃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