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天[第2页/共2页]
这刹时的永久
小数点就是一个开端!
这本书我是筹算写成一本小说了,不过我之前写的小说,都是用传统的体例写的。这一次,我筹算用日记体的体例来写小说,尽量写得口语化、平常化一些,就当作是一次摸索吧!
凌晨在蒙苏利公园
以后的几个小时,我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的镇静,在键盘上噼里啪啦地写着,行云流水,没有涓滴停滞。
但,终究不再是0了!
2016年11月11日
就站在大厅的新书专柜中间!
那一刻,全部楼梯只要我们两小我,我间隔她前所未有地近,我的心扑通扑通乱跳,她正低头看动手机,没有朝我这陌生人看一眼。
写到10多万字以后,看看能不能出版,如果出了,就送一本给双马尾小学妹。
她微微有些迷惑,但还是规矩地笑了笑,道:“你是谁啊?”
她就在火线!
今后,她的人生中,有一秒钟是关于我了!
“哦!”她又低着头看向了手机,“也不是每天一个啦!”
这时,她朋友要去开水房打水,分开了她。只留下她一小我伶仃下楼梯,恰好我也要下楼梯。
这时,她仿佛有些怕我,还是要等她的朋友,还是别的甚么别的启事,走路的速率变慢了一些。我心中很踌躇,要不要也一起放慢脚步,和她持续聊一聊呢?但我不肯定她是否想和我这陌生人聊下去,并且我也很严峻,只好保持着本来的速率,畴前门进入了阅览室。而她则从后门出来的。
2016年11月11日17:30分
明天,图书馆的负一楼仍旧人满为患,找了一圈,没有看到双马尾小学妹,她仿佛不喜幸亏人多的时候来图书馆。
我刚一昂首,就瞥见火线呈现了一个熟谙的身影!
你吻了我
她穿戴一条红色的连衣裤,戴着一个红色的像草莓一样的小帽子,看起来像个在丛林里采蘑菇的小红帽,超等超等敬爱!
那一刻,我必然会热泪盈眶,轻声念起普列维尔的那首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