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弹弓打野鸡[第1页/共3页]
元慧等几女围了上来,对锦鸡的尾羽爱不释手,韩月盈也很喜好,不过见到锦鸡血肉恍惚的脑袋,心有顾恤隧道:“打了两只够吃了吧,还是别再打了。”
叶泉笑而不答,倒是谢燕讽刺道:“你射的那只锦鸡怕是跑出十里了,还能是你打的?”
陈浩苦笑了一下,向叶泉道:“你真是变态啊,我连影子都没看到,你竟然能打中这野鸡的眼睛?”
廖再华也晓得这些,干脆又离开了步队,单独一人带着卡尔钻入了山林当中,半个小时后,提着一只肥大的野兔返来。
见两人又打到了猎物,本身却还是两手空空,陈浩焦急起来,不再将目光只放在野鸡和野兔上,看到了植物就开弓,在华侈了七八颗钢珠后,终究让他祸害到了一只大山雀。
雌鸟与雄鸟形体相差很大,体首要小三分之一,羽色以棕褐色为主,头顶和后颈黑褐色,其他体羽棕黄色,披肩不发财,尾羽较短,羽毛上虽有斑彩,但不及雄鸟素净。
陈浩看到后一阵镇静,举起手弩就要射击,叶泉按住他,道:“等等,有两只,应当是一公一母。”
谢燕也道:“这些野鸡很多处所已经野生养殖了,打几只没事的。”
廖小蕾伸手在她脸上捏了一把,笑道:“没想到我们的盈盈还是一个植物庇护主义者,呆会吃的时候,可别跟我抢。”
叶泉指着前面的灌木丛,道:“前面有野鸡。”
卡尔从廖再华身边窜了出去,不一会儿,口中叼着一只锦鸡跑了返来,陈浩见那只锦鸡的眼睛部位被打出一个血洞,较着不是卡尔咬死的,不由瞪大了眼睛,看着叶泉,有些难以置信隧道:“如何回事?该不会是你打到的吧?”
尾羽被钢珠击中,那只锦鸡并未受伤,但遭到的惊吓可想而知,顿时一声惊叫,扇着翅膀猛的跳了起来,在世人眼中留下一个标致的身影,然后向火线一窜,不见了。
听大舅和明山大伯这些人说,真正的猎民气中都有一杆称,山里的哪些野东西多了就多打一些,那些野东西少了便少打一些,向来不会赶尽扑灭,他们一定晓得“生态均衡”、“天然庇护”这些名词,但节制种群的过分增加,庇护食品链的均衡,给子孙后代留下充足的资本,这些事理倒是明白的。
特别是伶仃的海岛和澳洲大陆,近似的例子不堪列举。
弹弓早在人类无知期间就呈现了,《吴越春秋》上有一首《弹歌》,上面记录“断竹,续竹,飞土,逐宍。”
跟前面碰到的环颈雉鸡分歧,这是有着标致长尾巴的红腹锦鸡,又叫金鸡,身形纤巧,行动轻巧,因腰腹部羽毛艳红夺目、羽毛在阳光晖映收回闪闪金光而得名。
叶泉道:“运气罢了,我也没想到会恰好打中眼睛。”
跟着一声惊响,两颗钢珠别离从手弩和弹弓兜里射了出去!
人类是大天然中的一员,也是肉食植物,叶泉从不以为打几只野活泼物有甚么不好,他只是对不计结果的滥捕滥杀感到深恶痛绝。
叶泉从包里取出一把便宜的弹弓,裹了一颗钢珠,向陈浩小声道:“我们一起射,你打前面那只,我打前面那只。”
叶氏先祖是将门出身,步战、马战和箭术皆精,有专门的箭术传给先人,族人定居桃源村后,又因地处南越岭,山中多猛兽,为了自保和打猎,对射箭这门绝学天然不敢放下,叶泉在未搬家之前练习过一段时候的箭术,小时候更是随身照顾弹弓,到处祸益鸟兽。
猫头鹰之前在南越岭一带很常见,叶泉小时候常常会在集市里,见有人将其关在笼中出售,他本身也吃过,只是近年来极其少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