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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阴雄》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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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四十七章 天之骄子[第1页/共2页]

李世民点了点头,一把取下了那根铁胎大弓,整条弓背,都是由乌黑的玄铁所打造,在握弓的那片反曲之处,更是缠上了厚厚的兽筋韧带,跟着年代的长远。上面的斑纹与图案已经难以辨识,但就算是封伦这个文人也能看出,这是一把上好的强弓,光是拉开此弓,就需求两臂有近千斤的力量。

李世民的嘴角勾了勾,翻身跨上了一匹通体黄色的高头骏马,向着雁群的方向奔驰而去,他的声音随风传来:“封舍人,且看小侄的驰射之术!”(未完待续。)

封伦点了点头:“嗯,不错,你的先人,西魏建国大将,八柱国之一的李公讳虎,当年就是靠了从汉朝飞将军李广时传播下来的驰射绝技,威震天下,最后官至柱国的,你的这把大弓,跟从着李柱国参与了东西魏之间的统统大战,从沙苑到氓山,不知箭下有多少精兵悍将的亡魂,这把弓,代表了李家的名誉与名誉。”

李世民微微一笑:“世民自幼得逢奇缘,曾在学艺时遇一游方道人,教世民各种技艺兵器,特别是这开弓之道,实在当时的世民,双臂力量不敷以拉开奔雷弓,但听了阿谁道人的一些奇法妙术,用足了腿力腰力,坐在地上,双手拉弦,以脚踩开弓,这才拉开了六石奔雷。也算是取了个巧吧。”

说到这里,封伦俄然眉头一皱:“只是我传闻此弓名叫奔雷,向来只传李家的嫡宗子,如何会在贤侄的手中呢?”

封伦这才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妙啊,这是当代的腰开弩之法,想不到贤侄能够用到弓术上。只是现在的贤侄,能便利地应用此弓了吗?”

柴绍哈哈一笑,说道:“封舍人有所不知啊,本来这奔雷弓,确切是要在李家嫡宗子的冠礼之上,赐给他的,但是在建成冠礼前的半年,世民公子正逢生日,唐国公带了两位公子出去打猎,路遇猛虎,俄然蹿到唐国公的跟前,唐国公情急之下打翻了箭囊没法出箭,成果是世民公子以他的随身软弓,一箭射中了那猛虎的眼睛,猛虎负痛之下逃脱 ,唐国公才得以保全。”

封伦一下子想到了明天早晨的事,赶紧从床上一蹦而起,涓滴看不出他身上的伤势,他一边套着衣服,一边嚷道:“唐国公真是信守承诺啊,叨教他派来的懦夫呢?”

李世民笑道:“那就让小侄为封舍人演出一下便是。”

封伦的嘴角勾了勾,固然他传闻过很多有关李世民的短长传言,但还是有些心中发虚,神采也变得有些不太天然,俄然。他看到了李世民背的那面大弓,双眼一亮,说道:“贤侄的这把大弓,仿佛是唐国公所用过的?”

李世民沉声道:“封舍人。当年我家大人迎娶家母的时候,就是靠了这把我陇西李氏家传的大弓,在两百步外一箭双雕,射中了两只孔雀画象的屏尾,这才技折统统上门结婚的世家后辈,娶得美人归。想必封舍人对此事也有耳闻。”

封伦哈哈一笑:“本来是唐国公的二公子啊,世民贤侄,真的是百闻不如一见,比传说中更加威风凛冽呀。不过。。。。”封伦说到这里,眸子子一转,“这回不是令兄来吗?”

李世民微微一笑,说道:“封舍人,家兄明天跟着我家大人一起面圣,至尊看到家兄以后,非常爱好,当即把他留在身边当了贴身的侍卫,以是这回家兄没法亲身带队保护封舍人了,不过封舍人但存候心。世民自幼习武,弓马之术虽不敢说有多强,也勉强可称纯熟,对付一些江湖上的小毛贼。自认还是能够的。”

封伦的神采一变,循名誉去,只见一员威风凛冽的少年武将,全部武装,头戴虎头亮银盔,身穿连环明光铠,肩顶吞云兽面甲,腰束豹尾金丝带,背上挎着一根足有大半人高,看起来有五六石的铁胎大弓,手扶一口环首横刀,脚踏五方行云快靴,生得是唇红齿白,目如朗星,天庭饱满的国字脸,任叫谁见了,都不免要竖起大姆指,喝声“真真是豪杰出少年”的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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