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金城之旅(一更)[第2页/共3页]
麦铁杖恍然大悟,转而哈哈一笑:“本来打尖就是如许来的啊。”说着抓起几个馍来多啃了几口中。
麦铁杖也是第一次来这西北之地,乍一见这做成三角形的馍馍,咬了一口,却感觉挺有咬劲,别有一番风味,王世充也跟着咬了一口,但觉与普通的馍馍馒头分歧,模糊有股子肉香,一下子食指大动,连吃了好几个。
战国初期,居住在河湟地区的那部分羌人,还处在较掉队阶段,所居无常,依随水草,地少五谷;氏族无定,或以父名母姓为种号;他们这些部落不立君臣,长幼无序,强则分拨本身的子侄斥地新部落,弱则凭借于其他有力部落。
王世充本想喝酒,但麦铁杖却说吃了一起的沙子,想喝碗热汤再找店投宿,伴计便直接上了两碗羊汤,又奉上了一盘热气腾腾的棒子面馍馍。
那羌人伴计见二人吃得努力,笑道:“这三角馍馍乃是我们马记家传的技术,只要在这金城的饭店才气吃获得。”
站在城头,极目远眺,一片天野苍茫,挂在城头角楼屋檐上的风铃在不断地闲逛,收回的响声却被埋没在吼怒的风中。
那老板点了点头:“是啊,我姓马,祖上传闻当过三国时大将马腾的亲卫,以是给赐姓马,世代在这金城中居住,这技术也是祖上传下来的。”
王世充一起走来,也没见过如此豪放的老板,呆了一呆,道:“您就是这家饭店的马老板?”
“二位郎君请看,这但是用上好的棒子面,扮到大米里和成的面团,再在这面团儿里加进羊汤,最后和成的馍馍,蒸出来的时候是黄白订交,号称金裹银,共同着我们家家传的牛肉汤,那但是这金城里的头一道甘旨!”
全部都会里都根基上是低矮的黄土夯筑的平房,墙壁上尽是被风吹雨淋的光阴沧桑,街道很宽,能容得下三四匹马并排驰行,这个都会不大,站在高处看,倒是有一半都覆盖在风吹或者马驰所带起的漫漫黄尘当中。
那小二一溜小跑地奔到了后堂,很快就拿了一个看起来放了有些年初的酒坛子,上面的大红封口上写着“开皇三年封”。
王世充笑了笑:“我姓李,这位是我的火伴,初来贵地,想看看有何买卖可做,趁便游历游历。这金城乃是金城郡的郡治地点,传闻向来民风粗暴,与本地迥然分歧,我也很想来见地见地呢。”
但羌人与汉人因为糊口体例分歧,冲突非常锋利,在汉朝统治局势不稳的时候,时叛时降,大范围的羌人叛逆也有多次,就连金城郡治也曾一度因为没法戍守羌人的进犯而被迫内迁相称中过。
王世充腹中稍饱,趁着这机遇察看了一下这个小面馆,店外正飘着大雪,店里没几个客人,门口的牌子上写着马家面馆四个大字,牌子下是一个灶台,上面正煮着一大锅羊肉汤,香气扑鼻,二人恰是被这香气吸引到这里的。
在陇西甘肃一带,“筑城数十,自号为王”,已经进入半游牧半农耕状况的羌人部落接踵被秦国所击灭,秦国拓地千里,设了陇西、北地等五郡,这里今后也成为秦国争霸天下的大火线。
在春秋战国期间,特别是春秋期间,秦国的权势不轻易进入关东地区,便向西方扩大,与掉队的羌人们作战。
马老板笑道:“这酒还是那年至尊打退突厥后,这金城的父老乡亲们家家都为了庆贺天下承平而藏的酒,离明天已经有十几年啦,要不是有高朋上门,我还不舍得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