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5月26日 中雨 夜泊秦淮近酒家[第1页/共3页]
“真的是顶顶的好词,跟你这福王的身份环环相扣,清算旧国土……唉……”泰王听完以后不免也有些感慨:“这小兔崽子。”
宋北云立即昂首望天,满脸悲忿状的将岳飞的《满江红》给朗读了出去,不过略作点窜,让它更贴合福王。这一下,场面就有些悲怆了,想到家国破裂的大宋,很多豪情细致的墨客学子都红了眼眶。
“后背不破缝,寓为江山望,待他日苍狼北顾,壮志饥餐胡虏肉。”
“甚么词?读来听听。”
完美!中计了。宋北云心中一喜,立即开端之前筹办好的说辞,就说是公主体恤哀鸿,为那些哀鸿追求了个生存,这衣裳只能在公主殿下的工坊中买到,且每件衣裳都会有防伪标识,只要有此标识着方为公主受权之物。
“这还不算完。”宋北云持续说道:“高低装色彩略有分歧,意为求同存异。与脖颈立领遥相照应,即为松散治学、求同存异。”
“难怪纣……纣王沉迷此道,好!极好!”一个喝了很多酒的青衣墨客斜靠在柱子前,手中还捧着一只烧猪蹄,满嘴流油的咬了一口:“这类日子,神仙都不换。”
一个有些娘炮的小墨客倒是对这套衣服感兴趣的很,但毕竟读书人嘛,追根溯源是个本能,以是上前主动问了一句。
“诶……王兄!”福王难堪的不可:“好了好了,让小的们折腾去,你我来这是喝酒的。”
宋北云扬起手腕,暴露了用蚌壳打磨的三颗纽扣:“左手手肘处各有三颗纽扣,则为家、国、天下,寓为以此双手齐家治国平天下,而双肩处收拢则为修身,这一双手上即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宋北云说罢,指着本身脖颈往下的纽扣,本来这里应当是五颗,但为了好编,他加了一颗,就成了六颗:“这六颗纽扣,第一颗为风纪,而上面五颗则为社稷五谷,寄意以万民为鉴服膺风纪,为民则遵纪守法、为官则清正廉洁。”
“一些?”泰王提大调子:“你号称大宋第一才子,你给我在如此短的时候里做出一首这等水准的词,跟你严丝合缝。福王殿下,你是欺我未读过书?”
“那么,在那边能买到呢?”
“好好好,这等为极好!”
“哼,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达官朱紫吃苦,那些刻苦百姓却衣不遮体、食不充饥。”
不过比拟较那些爷们儿,小女人们反而更加放得开一点,有几个小丫头乃至借着说想看看衣服面料的借口偷偷摸摸的捏了他的胸肌。
开端还慷慨陈词的宋北云,现在化身街边货郎,口若悬河的在那呼喊着,乃至还喊道:“诸位,我之初买这衣裳,更是为了福王殿下的一首词。”
这句话宋北云说得铿锵有力,生生将场内的氛围给燃了起来,世人连连鼓掌喝采,很多女孩子更是妙目连连,毕竟见惯了孱羸白净的男人,宋北云这突如其来的铁血气味和咄咄逼人的文采辞吐,实在让女娃娃们面前一亮。
明天的酒楼不似平常,而是被安插成了一个富丽的洞府,四周彩带飞舞,中间摆满了琳琅满目标货色,四周另有侍女拖着盘子在场中浪荡,盘子中装着美酒,只要想喝就招手表示侍女来到身边,饮下一杯热辣的酒水,恍忽间仿佛就多了几分盛唐夜宴的豪气,而本身更是化作了斗酒诗百篇的李白,笑傲人间。
宋北云故作深沉的一笑:“就是一个名为玉生的墨客所创之装束。”
“哪个?”一个身着彩群的蜜斯模样的女孩顺着身边姐妹的手看了畴昔,正巧看到了站在那存眷场上静态的宋北云,她眼睛顿时一亮:“呀……好威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