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1页/共3页]
阿华点点头,这话他倒也认同。邓骅死了以后,龙宇个人的威慑力已大不如前,而越多的人参与竞标,最后的代价必定就越高。
“粗人,嘿,粗人好啊。说话办事直来直去,不消拐弯抹角。我就喜好和粗人打交道。”如此感慨一番以后,高德森又冲小弟们招招手:“把菜单拿来给阿华兄弟看看。”
高德森也夹起一块肉品了几口,同时号召阿华:“阿华兄弟,别愣着啊,这道菜但是专门为你筹办的。”
半晌后便有办事生把四碟冷菜摆了上来,另有小弟给三位大哥斟上美酒。只是先前去下票据的阿谁领头小弟却迟迟未回,想必是在后厨盯工吧。
高德森笑了笑:“你刚才也说了,对工程扶植方面没甚么经历。既然如此,不如就把这块地先交给老哥。然后我们能够一起来做,到时候兄弟你的那一块,老哥绝对不会虐待了你。”
龙哥早已被那肉香勾起了馋虫,他夹起一块肉送入口中,边吃边赞:“不错不错,高老板部下,就是个厨子也非同凡响啊。”
阿华端着酒杯迎上去:“那就等下午的拍卖会以后,我请高老板喝酒,给老哥赔罪。”他说话的语气泰然自如,仿佛那块地已经划归在龙宇个人旗下普通。
高德森使了个眼色,领头小弟便将铜锅放在了阿华面前。却见内里满满一锅,炖的都是通红油亮的肉块。另有小弟上前拿起锅中的舀勺,给三位大哥的碗中各自盛上了一勺肉。
高德森做了个“请”的手势:“吃吧,千万不消客气。”
这番话终究完整透露了高德森的野心:他竟是要通过阿华和龙哥挖去龙宇个人的墙角,终究实现将龙宇个人一口兼并的目标。这个思路即便龙哥也是第一次得悉,他瞪着眼睛,喉头“咕”地一声,干咽下一大口唾沫。
阿华却不伸手去接,只说了句:“不消看了,客随主便。”
高德森推测会有如许的场面,毕竟此事干系太大,搁在谁面前都很难立时定夺。他也不催促,只是笑道:“看来阿华兄弟对我的诚意还是有所思疑啊。没干系,没干系!”连说了两句“没干系”以后,他转过甚看看身后的小弟:“你们去催催,酒都喝了好几杯了,热菜如何还没上来?”
“好狗啊!”龙哥由衷地赞了句,“怪不得叫刀疤呢。”
高德森“嘿”了一声道:“这又有多大辨别呢?照我说,龙宇个人不如就和我旗下的公司归并在一起,个人的资产就算作你们兄弟二人在我公司里的股分。”
阿华明白高德森的意义,只是对方对于最关头的题目还没有申明。他不喜好兜圈子,单刀直上天把这题目抛了出来:“既然我们都不喊价,那这块地到底给谁呢?”
高德森点点头,那小弟又闪到了他的身后。就在这时,一股浓烈的香味悠悠地飘了过来。阿华一夙起床还没有用饭,闻到这股香味,腹中倒也是咕咕咕地食欲大起。
阿华“呵”地一笑,道:“我是个粗人,不懂养狗,只晓得吃狗肉。”
见对方接管了本身的谈吐,高德森的精力为之一振,趁热打铁抛出了本身的算盘:“如果我们两家联手起来,局面就大不一样了。”
阿华把空杯子捏在手中把玩了半晌,终究开口道:“相互照该当然是好。高老板年纪比我们俩都大,可得好好提携提携我们这两个小兄弟。”
刀疤仿佛听懂了人们的夸奖,它坐得愈发笔挺,昂首挺胸,气度轩昂。
“这一点我能够包管。”龙哥拍着胸脯说道,“高老板做事情,该清楚的处所绝对不会含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