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回 花酒遇故人(上)[第2页/共3页]
这一起上,陆连续续有人凑上前找李珍珍搭讪,有几个胆量大的人乃至打起了李珍珍的主张,问李珍珍要不要“下水卖身”。固然李珍珍蒙着面,看不清楚玉容,但光凭她暴露的双眼以及脸部的表面,明眼人便可判定她长得必然不俗,更何况她的身材很美,光凭身材也能迷倒男人了。
李珍珍被多人搭讪,更有人出言无礼,惹得她非常活力,几乎拔剑割了那些人的鼻子。她强压肝火,没有发作,拐了个弯,阔别了这条莺花巷。
“我想找死人头,有么?”李珍珍斜了老鸨一眼,淡淡问道。
“我看明天就算了,还是改天吧。”赵正哑然发笑道。
普通前来这条街消耗的人,都很熟谙这里,晓得这里做的都是些甚么活动,可明天有一小我是例外,她对于这条街一无所知,还是第一次来。
“哼,连死人头也没有,还敢栏本蜜斯的路。”李珍珍白了那面似白纸、两腮通红的老鸨一眼,牵着白马走了畴昔。
“女人真会开打趣,死人头有甚么好找的。”老鸨见多识广,见这女人腰悬佩剑,仿佛不好招惹,便知难而退地让到了一边,不再去触霉头。
“那如何能行,如果碰到这点事情就闹得愁眉苦脸,你今后恐怕永久也笑不出来了。越是碰到不高兴的事情,就越是要给本身找点乐子,这是你姐姐我的处世妙招。”沈落霞开解道。
那老鸨非常热忱,将李珍珍一起领到了街上最大的一家青楼――百花阁。
她对于红sè情有独钟,喜好穿红sè的衣服,也喜妙手里那柄红sè的剑,但是为了避人耳目,她只得无法地穿上了其他颜sè的衣物,就连剑鞘也套上了一层布。她当初经验那些捕快的时候,曾用面巾蒙住了脸,浑身只要那一身红sè是明显的特性,换下了红衣服,也就不消再担忧甚么了。
李珍珍照着铜镜左看看,又看看,又抬手摸了摸微微隆起的胸脯,不由皱起了眉毛。
“不改天,就明天,越是表情不好的时候,才越是该去那种处所找乐子。现在天sè已晚,莺花巷的‘百花阁’必然已经热烈起来了,我们快走两步,去那边找个好房间。我晓得一个歌jì的琴音不错,让她给我们姐弟俩弹奏一首欢畅点的曲子,包管你听了以后,表情能够跟着好起来。”沈落霞笑着拉住赵正的袖子,向百花阁的方向仓促而去。;
她年约十5、六岁,身穿戴一套粉sè衣裙,腰间悬着缠裹着黑布的佩剑,脸上罩着一层面纱,手牵着一匹白马,安步于这条洒满灯光的街道之上,美目摆布傲视流连。她看着那一家家川流不息,人来人往的青楼堆栈,目光中充满了猎奇之sè。
“恩,就是因为那些事情。”赵正安然道。
她一起走来,本想要找家堆栈留宿,却没想到偶然间走到了这烟柳之地,她开初想要掉头分开,但在猎奇心的差遣下,却留了下来,筹算一探究竟,看看这些处所到底是做甚么的。
男装固然穿上了,但是她对本身的扮相并不对劲,因为任谁都能看出来她是女扮男装的女孩,哪怕是瞎子,也能循着她身上的香味判定出她的xìng别。
“别人提及女扮男装的时候那么轻巧,如何我扮起来就一点也不像啊。”李珍珍大感愁闷,对着镜子嘟了一下嘴,“可我衣服也换了,发型也换了,还能如何办?难不成让我找个羊毫把脸画黑?”
很早之前,李珍珍就听过一些女侠在行走江湖时女扮男装的故事,对此神驰已久,在她离家出走之前,就事前订做了一套男装,现在恰好能派上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