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第1页/共3页]
灰色雾气来得快去得更快,的确半点也不纪念。顾夕歌却感到神识是前所未有的安好浩然,明显这镇锁心魔之法胜利了。他解开衣服一看,本身胸口有三枚藐小的火焰形印记,似朱砂又似血印,平白中透出几分不祥。
本身还不到筑基就惹上了将来的妖皇,倒不知这是否也是天数的一部分?顾夕歌悄悄地望着山洞中的一簇小草,那七枚纳魂珠还是在他袖囊温热而无缺地待着。
那些心魔被灰色雾气轻而易地举地拔出识海,又悄悄松松归还到顾夕歌身上。那一刻,顾夕歌似是听到识海当中间魔不甘心不甘心的嚎叫声。
本来以他练气大美满的修为同一个化神妖王正面对峙,底子就是本身作死。固然他之前打算周到毫无忽略,但顾夕歌毕竟低估了化神妖王的能为。他没推测公狐狸醒得那么快,也没推测那老狐狸只为那一下突袭胜利,竟真能狠下心来眼睁睁看着本身杀他的崽子。
无怪乎很多妖修即便修为颇高,还是没法戒除吃人肉喝人血的风俗。信渊山的妖王偶尔聚在一起喝酒时,都是吹嘘本身三千年宿世吞了多少元婴修士又把多少化神修士晒成干当下酒菜。元婴修士与化神修士天然不好杀,此中多数都是吹嘘出来的谎话,但他们言语中对人肉的巴望倒是没法袒护的。
顾夕歌面无神采地给伤口涂好药,又服下了几枚丹药。他将地上一起的血迹与行迹用符咒细细抹净,这才找了个埋没的山洞细心藏好。
好一个看似脾气刚烈,实则机灵活络的冲虚剑宗弟子。那道剑符想来只能用上两三次,定是那少年师长赐给他的护身之物。本来那少年能够借那剑符之威当场斩掉颜烈,但他竟然非常看得清情势,甘愿认怂逃窜也不肯同颜烈拼个你死我活,让其他妖王捡便宜。
少年人能有这类心机定夺,真是了不起。若让这冲霄剑宗的小修士长大了,怕是个极费事的人物。
那半大少年倒是非常沉稳,他还是全神灌输毫不放松,就连肩头鲜血淋漓的伤口也不在乎。他掌中那柄素白剑胚似是感知到了仆人的杀意,微微颤抖起来。
剑气,练虚修士的剑气。它不但轻描淡写地抵消了颜烈的这记进犯,还将他爪子上的指甲削去一半。若不是颜烈忽有预感躲得缓慢,只这道剑气便能活生生将他整只狐狸劈成两半。
太霸道的一道玄光突然拔起,摧枯拉朽势不成挡。那道玄光惊得老七重新瑟缩回父亲怀中,连耳朵梢都不敢暴露半点。
这咒术叫抽魂碎骨咒,光听名字就能猜出其感化。施咒者以鲜血为引,施咒胜利后被咒者日日骨骼寸断痛不欲生,恰好到了夜里却会自行病愈。如许的疼痛被咒者要足足忍耐七日,七日以后灵魂自会回到施咒者之处。
尽人事以待天命,他能做的都做了,只但愿公狐狸不会找上门来。李慕青既说他有天命加身,现在就只能看他的天命和公狐狸的天命哪个更强一些了。
宿世帝临的父亲与七位兄弟姐妹都死在一名练虚修士手上,这辈子却也没多大辨别,可见冥冥当中自有天数。
颜烈将老七揣在怀里,舔了舔利爪上的鲜血。不愧是人类修士的血,灵气充沛且甜而润,的确比得上五十年景熟一次的萝榭果,更远胜于其他妖兽的味道。
好一只可贵的小崽子,哪怕放在妖修中也是罕见的妖物。戋戋一个练气大美满的少年,面对足足比他高出好几个境地的化神妖王,竟然还能有这份平静,的确宝贵。
颜烈惊得出了一头盗汗,但是等他回过神来,才发明那半大少年早就消逝不见了。想来那少年刚才掐的法决就为了策动这道剑符,他身上必然另有乾坤挪移符一类的七品符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