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01 诺森[第1页/共3页]
“刚才真是多谢你。”
陶蔚不敢磨蹭,从速爬登陆换衣服。回到住处,便见伊尔萨斯在那等着本身。
“哄哄……”
面前这只赤红色的植物,对比这个天下生物的体型来讲算娇小了,与他们手中这只长林兽差未几大。但它一脸恶相,两个铜铃似的眼睛盯着他们,那是一股势在必得的森然神采。
俄然一个冷冽的声音在兽人身后响起,两人循名誉去, 竟然是伊尔萨斯。
陶蔚点点头,这野鸡的体型非常巨大,跟个鸵鸟似的,该如何储存是个题目。就她手头那么一大碗的盐巴,用到这个上头,那还不分分钟就没了。
罕德鲁哪会听她辩白,陶蔚长得都雅,又聪明无能,也算伊尔萨斯看上她也普通的很,东西都送来了,必定是想做保护者吧,或者两人直接结为朋友?
哇,竟然给她送食品来了!
如果要用石头打磨这么一根长矛是非常困难的,如何把石头劈出本身想要的形状都是个题目,比拟起来骨刺就便利很多,也更轻巧。同时它不失坚固,普通打到大型野兽,身上都会有这么长的骨头。
“伊尔萨斯是一个好兽人,又是部落里的懦夫,我感受他就很好。”罕德鲁的口气非常语重心长,意有所指。
陶蔚上前两步,凑着脸看了看,这只长林兽应当是这个天下才有的生物,归正在地球上没见过。长着一个并不锋利的猗角,圆滚滚的在脑袋上,熊猫眼、宽马嘴……算是另类独角兽吗?个头约莫有豹子那么大。
很不幸的,奇肯的话音才落,灌木丛里一阵响动,俄然窜出来一只赤红色的猛兽。
衣食前提尚未满足,哪有表情后代情长,何况陶蔚并未完整断念,也许哪天就穿归去当代了呢,在这个原始的环境,活着当真辛苦。
丛林内里是伤害的,随时都能够产生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事。
她抿嘴笑了起来,“遇见你真是我的运气,如果走投无路,会去找你的,感激拯救之恩~”
吃的时候先是用水泡开,弱化咸度,在跟着米饭等一起蒸着吃。想必滋味还行,不过前提她得具有主食,米面甚么的还没见到影子呢,或许红薯是个不错的挑选。
三人合力把猎物弄出坑底,尚未死绝的长林兽被罕德鲁的骨刺补了一下,完整断了活力。新奇的血液流了出来,现场血腥味还挺重的。
这两人光亮磊落,毫无轻易,落在旁人眼里却不是如许。伊尔萨斯才刚分开,罕德鲁大叔就嘿嘿笑着凑上来。
部落里,雌性是很贵重的,兽人胆敢对她们不尊敬,轻则被惩罚,重则赶出部落。
不过弄得这么咸,再把它烘得干干的,必定利于保存。烘烤过后还要在太阳底下晒上几日,直到它硬邦邦,像根柴火为止。
看他灰溜溜的跑了,陶蔚内心松了口气,就算是在本身的部落也不是万分安然的呢,啥时候才气够盖屋子具有本身的浴室啊……
那兽人哪敢在伊尔萨斯跟前耍地痞, 神采憋得通红, 从速穿上本身的兽皮裙, 摆摆手道, “我就是太热了,想快点沐浴,我这就走。”
固然手生,陶蔚还是把这只野鸡给措置洁净了,她独一的容器就是那口石锅,用它添了水,先把鸡毛洗洁净。用奇肯大爷送的兽皮垫在底下,把鸡毛摊开放阳光下晾晒。
伊尔萨斯的目光扫过她湿哒哒的乌黑秀发,指着帐篷里的一只叽叽兽,道:“这是给你的。”
远远的能瞥见他们的圈套了,公然上头讳饰的树枝已经不在,留下一个黑洞穴的洞。奇肯表示陶蔚先停在这里,他谨慎的往前探了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