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公敌[第2页/共3页]
“这死瘦子太缺德了,竟然烧人家衣服。”有女半兽人暗中骂道。
黑云大惊失容,飞身退开,不想被火焰烧掉衣服。
吴德手指轻弹碧玉莲花灯,莲花灯顿时收回一片火光,打向欧阳飞。
“不成能,他如何会有这么强的身材!”庞冲醋意燃烧的眼眸中竟然射出一抹妒忌之光。他修炼天赋惊人,以如此年纪就达到了超兽九层,可谓庞贝分城中数一数二的冷傲人物。他觉醒的兽血也很不普通,是一种至强凶兽之血,但他如果稳定身,绝对赶不上龙在天的身材。
人们惊,黑云更惊。作为高高在上的城主,一名狂兽级小家伙的确就是蝼蚁般的存在。但就在刚才,一只蝼蚁,却差点将他震退,这如何让他不惊奇。
俄然,大龙收回震天龙吟,龙身震颤,仿佛要重生。
世人尽皆无语,你说尼玛动不动就烧人衣服,还敢谈佛。
欧阳飞正想提剑杀向吴德,却发明浑身一凉,低头一看,才发明他已经甚么都没穿了。
“再说一遍,佛爷我将你的衣服也给烧了!”吴德威胁道。
很多人痛骂,恨不得把吴德剥皮抽筋。有碧玉莲花灯在手,他的威胁反而比龙在天还大。
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没有人情愿在众目睽睽之下裸奔。
其他几位分城城主也是吃惊不小。黑云的气力再几人中并不是垫底的,竟然都没法快速击败龙在天,换做是他们,估计也玄。
“肉身可对抗至兽级强者。如果等他达到至兽级,岂不是可战王者?”
昂!
黑云又惊又怒,他动脱手指头便能够碾死的小虫子,却和他大战了数百回合,他虽处于上风,却没法击败对方。
那但是一名分城城主,就算是在被兽气压抑的处所,传出去也是风景无穷。
“说的也是。”吴德做恍然大悟状,手指再弹莲花灯,又是一蓬青色火焰射出,射向了真压着制着龙在天的黑云。
噗!
毕竟一个分城城主,竟然何如不得一个狂兽级的小家伙,还要找人帮手,说出去都会让人笑掉大牙。
号令声不竭,但并没有人当出头鸟。
本来他觉得,龙在天就算能够挡住分城城主,也必然非常惨痛,可此时的龙在天固然是优势,但却绝对没有惨痛一说。
吴德再次拿出了碧玉莲花灯,头顶金日,小眼睛中充满了凝重。
一旁筹办与龙在天联手对抗分城城主的吴德被晾在了一边。
此时,大龙再次产生了狠恶的颤抖,漫天紫气仿佛强大了很多,有浓烈杀机伸展。
巨大的拳头,没有任何光彩闪现,但却有开山裂石的威势,大开大阔,不竭轰杀。
他收起了碧玉莲花灯,开端作壁上观。
一时候火光冲天,将统统人都给包裹住了。
当世人打仗到火焰的时候才发明,碧玉莲花灯所射出的火焰温度非常之高,狂兽级强者的精神竟然没法抵挡,被刹时烧成了飞灰。
吴德手持碧玉莲花灯,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趋势。
他们的设法是精确的,龙在天的不灭金身固然是后天修成,但这类洪荒神技却在不竭的窜改他的体质,让他的基因都向着完美的趋势生长。等不灭金身小成今后,龙在天的子嗣,绝对会有着远超凡人的天赋。
“如果将他抓回镇里,让镇里的女子与其交合.......”
其他分城城主怕本身上去也是一样的成果,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去帮手。
黑云想要击杀龙在天,没有个把小时,底子不成能。
很多人都急了,他们能够安然站在大龙之上,全都是因为下方有几位王者管束住了紫气,一旦那些王者摆脱出来,紫气垂落下来,他们必然会被轰杀成飞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