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血能的用途[第2页/共2页]
斗兽竞技场,实在就是超凡者在田野捕获各种超凡生物,然后将这些生物与超凡者放在一个笼子里竞技,有点近似于斗牛,最后都是以杀死这些超凡生物为结局。
余贤将血能收回体内,接着取脱手机看各种热搜消息,略微放松一下精力。
在将血能变得具有黏性后,只要略微增加点氛围,血能就会跟口香糖一样,等闲吹出泡泡。
刀悄悄一划。
余贤看了一眼诺拉,见诺拉假装不在乎的模样,不由笑道:“既然呆头鹅宴客,我当然不能错过。”
余贤读初二那段时候一度猖獗痴迷这本小说,乃至胡想本身就是配角。
大抵,当年还在读初二的他做梦都想不到,本身有朝一日不但成为吸血鬼,并且第三个天赋就是血能,的确就比爽文小说还要不科学。
三人筹议好早晨在甚么处所调集以后,纷繁保持温馨,各做各事。
因为昨晚他和张寿已经履行过一次巡夜任务,以是明天必定不会再轮到他和张寿,他是真偶然候。
为了适应本身的力量与速率,他的皮肤、筋骨都变得非常强韧。
余贤并没有看过现场的比赛,但网上有很多免费的视频,之前他看过很多视频。
那些着名的斗兽懦夫,本质上就是大明星,不但会给各种产品代言,还具有大量的粉丝,光是周边就能赚几个小目标。
巡夜并不是每天都要去。
“斗兽竞技场,今晚有压轴演出,诺拉想聘请我们一起去看演出,你和张寿要去吗?”陈玲开口问道。
何况初中的时候,他就看过很多跟血族有关的收集小说。
余贤仍然将手放在课桌上面,不过此次他凝集出一把赤色小刀,他将刀按在本身掌心,感受着刀的硬度和锋利程度。
“咸鱼,你早晨有空吗?”陈玲跟诺拉小声聊了一会,接着回身看着余贤问道。
此中有很多血神通,光看结果底子没法了解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实在诺拉这段时候,因为余贤的干系,在血族中不但职位没有降落,反而职位上升极快。如果说之前她只是被超能学院戏称为血族小公主,那么现在还真就快成为血族的小公主。
他手掌就呈现一道血痕,不过在太阳的晖映下,血痕刹时消逝。
余贤点头道:“有空,干吗?”
他现在操控血能构成的小人作战,实在就是在熬炼本身把持血能塑形的才气,而小人手中的长枪则是熬炼血能构建成兵器后的稳定性。
不晓得为甚么,他的体型确切已经跟普通的吸血鬼差未几,身材纤细乃至还略有点肥胖,光看他的脸以及肌肉线条,绝对没有人能想到他能够等闲抬起一两吨重的物体。
如果将大量泡泡节制在脚底,能够产生庞大的弹性,他的速率会变得特别夸大。
让他最影象深切的是一本叫《觉醒血能后,我走上人生顶峰》的小说。
高三能讲的内容,教员们都已经反几次复讲了无数次。
此时,本来十五厘米的刀被他紧缩成十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