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落发割体萧红衣[第2页/共2页]
而是精血!
你低头看看本身的胸,掐掐本身的小蛮腰,哪处所像男人?
她的目光,又转向了地上躺着的车君墨,行动凝重地,缓缓走到尸身前。
剥下车君墨的头部和脖子的皮,套在本身头上。然后冒充车君墨,去杀人,给她父亲报仇。
这张人皮非常完整,保存了男人的最首要特性。
金枪的眼睛越瞪越大,不是她没见过这么都雅的身材,只是不明白她如何套出来?
这恰是金枪必然要龙血巨蜥流血而死的启事,没想到还没来得及取出精血,就被红衣女子捷足先登。
这番行动,快如行云流水,做的是最血腥的事情,恰好文雅安闲之极,带着一种难言的美感,让人无可抉剔。
一片刀光闪过,再看车君墨,满身的衣服都变成了胡蝶,在罡风中片片飞舞而去。
金枪屏住了呼吸,心跳都若存若亡,几近进入假死状况,唯有目光还是如常,谛视着洞口方向。
她毫不踌躇,蓦地张嘴一吸,那血液直接被她吞入口中!
萧红衣,竟然剥下了整张人皮。并且用药水洗濯洁净,乃至人皮上的伤口都已经修复结束。
固然近在面前,又好似永久不成触摸,只在本身的天下里,单独悄悄绽放。
红衣女子寂静地站了三息,神识细细扫过龙血巨蜥和车君墨,渐渐地,那眼中的寥寂散去,整小我如罂粟花开,仿佛满身都绽放出笑容,樱唇轻吐道。
金枪看的眼睛都圆了。
它的精血是有灵性的,当巨蜥流血不止的时候,精血会躲藏在心脏当中,如果巨蜥血液流尽,那精血就像被提炼过一样,变成一滴纯粹的龙血,藏在心脏中。
来的最早的车君墨没有获得,杀死巨蜥的本身没有获得,反倒这红衣女子获得了。
仿佛处在另一个天下,和这凡尘格格不入。
金枪万分费解。
……
哪怕瞥见长夜人,他也不会这么惊奇。
如果她真在凡尘中,足以倒置统统众生。
刷刷刷——
以他战神的见地,宿世阅人无数,见过亿万美女,也没碰到一个像萧红衣如许,看起来非常聪明,却做出如此笨拙的事情?
金枪暗叹一声,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这丫头运气不错。
她那双眸中的神韵,好似星空般寥寂,举手投足之间,透暴露一种来自骨髓的文雅,整小我在这浑浊腥臭的山洞中,如同此岸花开,绽放出绝世风华。
金枪眼睛又圆了,这女人要干吗?仇深似海啊?鞭尸也不消剥光衣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