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让我来杀![第2页/共2页]
沙鹰开车非常的稳,连一点噪音都没有。
“你说甚么呢!”汪楚音没好气道:“林凡,请你说话谨慎一点,初墨姐 是我最好的闺蜜,我们小时候就是一起长大的,为了她,甚么龙潭虎穴我都情愿去闯!”
这三家,就是占有在城西的三个大社团。
曲剑双的话非常简短。
“现在想逃,能逃的了嘛?”
击毙了朱启东以后,汪楚音收回了枪,像这类人,就该当场击毙!
“好。”林凡点了点头,“不过,初墨那边我去就行了,你们卖力把秦家大蜜斯带返来吧!”
“噗!”
“先生,你是不是能够放我走了?”林启谨慎翼翼问道。
双眼一黑,就要晕死畴昔。
“速率再加快点。”
沉默了半晌以后,沙鹰接着道:“先生不必过分担忧,以凌蜜斯的情商,必定能够安闲应对的。”
白狼社,位于城西一条步行贸易街上,这条贸易街,有一千米长,宽四十米,是城西最为繁华的街道之一。
“砰!”
沙鹰一扭头,部下一停,看着不远处方才赶到的汪楚音,这会儿正扶着一棵大树,大口大口喘着气。
而林凡三人,则是下了山。
凌初墨的机灵,在临安城的商界上都是非常驰名的,沙鹰当然也听到过这个美女总裁的名头。
林凡站在一边抽着那味道好闻的卷烟,没有说话的意义。
街道就叫风情大道,其上大部分都是白狼社团的财产。
这会儿已经是深夜时分,但是白狼大厦内里,还是灯火透明,堆积了几百号人。
前面的林凡和曲剑双都没有说话。
“汪队长,你不会怕了吧?”林凡笑笑道。
方才还一脸等候的朱启东,这会儿一听林凡的这句话,眼中先是绝望,接着就暴露了狠厉之色,身子往中间的密林一滚,夺路而逃。
……
前面开车的沙鹰在沉默了好一会儿以后,率先突破了这温馨的氛围。
汪楚音:“好,那你们谨慎一点。”
“这位长官,不晓得如何称呼,我叫沙鹰,是林先生的邻居。”沙鹰为了活泼一下氛围,笑着说道。
林凡摇了点头:“恰是因为人太多了,我们如果这么多人去,不免打草惊蛇。”
“好的先生,我这就送这小子下天国!”
白狼社的社长,柳白狼,这会儿就在大厦的最顶层。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