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点击功能呼出

下一页

A-
默认
A+
护眼
默认
日间
夜间
上下滑动
左右翻页
上下翻页
《十年:红树林之恋》 1/1
上一页 设置 下一章

第二十章 麒麟山庄(2)[第2页/共2页]

我和牧都属于“刮痧型”,身上常有清淤,常常不晓得哪个处所哪个时候磕着了撞到了。凡是只要有亲热的行动,身上就很轻易有印子,像刮了痧似的,起码要一周才气消弭掉。记得和牧在岗顶旅店第二次亲热时留下的印子,欣当时看到我就一脸鬼笑。当时我还不晓得是如何回事,不像现在的文娱消息,动不动就有这个阿谁明星有“吻痕”之类的报导,提高了“刮痧”教诲,。我当时回到黉舍沐浴时,发明身上密密麻麻的红点点,内心有点慌。问牧,是不是旅店床单不洁净,身上都起红红的疹子了。牧听后大笑。说那是他的专属印章。他身上也有我的印章。

厥后相互盖印章就成了亲热时的一大乐事。牧皮肤很白净,特别轻易留下陈迹。我们毕业分开在广深两地时,我常恶作剧的在他较着的位置留下我的印章,以警示别的女生不准靠近他。而他更狠,直接让我丢丑到了讲堂上。

我用鞋跟踩了牧一脚道:“姜一牧,你过分度了。”牧吃定了我似的,伸出他的脖子,指着显眼处说:“归正我也是刮痧型,你咬我一口,我们算扯平,归正你之前也常常干这类事情。”

听牧如此说,我反射性地别过了头,很快又转回了头,嘴角挂着一抹笑容,转移他的话题:“明天的局面,是你尽力的成果。我也没有推测你会对分公司的环境这么体味,证据把握得这么充分。”牧笑笑道:“在公理面前,险恶是无处遁形的,不管是事情中还是糊口中,很难有人能逃出我的法眼”。

我的脸立马红了,立决计识到了题目。从速答道:“教员吃芒果了,有点过敏。”那天前所未有的难堪。立马号令牧去石牌给我买了条领巾围上。从那今后,每次去深圳或者牧来广州,就要被牧搞得身上脖子上到处是他的印章,他也喜好咬人,不痒不痛,力度方才好,印子倒是最红的。

一刹时,我仿佛有种光阴倒流的错觉。好一会儿,才发明,我仿佛入迷过甚了。

上一页 设置 下一章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pre
play
next
close
返回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