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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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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大宛列传[第3页/共6页]

大月氏在大宛西可二三千里,居妫水北。其南则大夏,西则安眠,北则康居。行国也,随畜移徙,与匈奴同俗。控弦者可一二十万。故时彊,轻匈奴,及冒顿立,攻破月氏,至匈奴老上单于,杀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始月氏居敦煌、祁连间,及为匈奴所败,乃远去,过宛,西击大夏而臣之,遂都妫水北,为王庭。其馀小众不能去者,保南山羌,号小月氏。

骞既至乌孙,乌孙王昆莫见汉使如单于礼,骞大惭,知蛮夷贪,乃曰:“天子致赐,王不拜则还赐。”昆莫起拜赐,其他仍旧。骞谕使指曰:“乌孙能东居浑邪地,则汉遣翁主为昆莫夫人。”乌孙国分,王老,而远汉,未知其大小,素服属匈奴日久矣,且又近之,其大臣皆畏胡,不欲移徙,王不能独裁。骞不得其方法。昆莫有十馀子,此中子曰大禄,彊,善将众,将众别居万馀骑。大禄兄为太子,太子有子曰岑娶,而太子蚤死。临死谓其父昆莫曰:“必以岑娶为太子,无令别人代之。”昆莫哀而许之,卒以岑娶为太子。大禄怒其不得代太子也,乃收其诸昆弟,将其众畔,谋攻岑娶及昆莫。昆莫老,常恐大禄杀岑娶,予岑娶万馀骑别居,而昆莫有万馀骑自备,国众分为三,而其大总取羁属昆莫,昆莫亦以此不敢专约於骞。

骞身所至者大宛、大月氏、大夏、康居,而传闻其旁大国五六,具为天子言之。曰:

乌孙使既见汉人众丰富,归报其国,其国乃益重汉。厥后岁馀,骞所遣使通大夏之属者皆颇与其人俱来,於是西北国始通於汉矣。然张骞凿空,厥后使往者皆称博望侯,觉得质於本国,本国由此信之。

自博望侯开本国道以高贵,厥后从吏卒皆争上书言本国奇特短长,求使。天子为其绝远,非人所乐往,听其言,予节,募吏民毋问所向来,为具有人众遣之,以广其道。来还不能毋侵盗币物,及使失指,天子为其习之,辄覆案致重罪,以激愤令赎,复求使。使端无穷,而轻犯法。其吏卒亦辄复盛推本国统统,言大者予节,言小者为副,故妄言无行之徒皆争效之。其使皆贫人子,私县官赍物,欲贱市以私其利本国。本国亦厌汉令大家有言轻重,度汉兵远不能至,而禁其食品以苦汉使。汉使乏绝积怨,至相进犯。而楼兰、姑师小国耳,当空道,攻劫汉使王恢等尤甚。而匈奴奇兵不时遮击使西国者。使者争遍言本国灾害,皆有城邑,兵弱易击。於是天子以故遣从骠侯破奴将属国骑及郡兵数万,至匈河水,欲以击胡,胡皆去。其来岁,击姑师,破奴与轻骑七百馀先至,虏楼兰王,遂破姑师。因举兵威以困乌孙、大宛之属。还,封破奴为浞野侯。王恢数使,为楼兰所苦,言天子,天子出兵令恢佐破奴击破之,封恢为浩侯。於是酒泉列亭鄣至玉门矣。

骞为人彊力,广大信人,蛮夷爱之。堂邑父故胡人,善射,穷急射禽兽给食。初,骞行时百馀人,去十三岁,唯二人得还。

西北本国使,更来更去。宛以西,皆自以远,尚娇纵晏然,未可诎以礼皋牢而使也。自乌孙以西至安眠,以近匈奴,匈奴困月氏也,匈奴使持单于一信,则国国传送食,不敢留苦;及至汉使,非出币帛不得食,不市畜不得骑用。以是然者,远汉,而汉多财物,故必市乃得所欲,然以畏匈奴於汉使焉。宛摆布以蒲陶为酒,富人藏酒至万馀石,久者数十岁不败。俗嗜酒,马嗜苜蓿。汉使取实在来,於是天子始种苜蓿、蒲陶肥饶地。及天马多,本国使来众,则离宫别观旁尽种蒲萄、苜蓿极望。高傲宛以西至安眠,国虽颇异言,然大同俗,相知言。其人皆深眼,多须髯,善市贾,争分铢。俗贵女子,女子所言而丈夫乃决正。其地皆无丝漆,不知铸钱器。及汉使亡卒降,教铸作他兵器。得汉黄白金,辄觉得器,不消为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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