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聂无痕[第1页/共2页]
如果不是陈浩一向在朝歌身边鼓励他,朝歌感觉永久只是长在边沿处所穷小子,等候有天好运会来临。
为何大师都怕了,他们怕我朝歌不怕,不就是一场比赛吗,朝歌心中像是雄狮在吼怒,大声道:“我为何不能代表天星国,我的文采已经在你之上。”
朝歌不在乎,微微抱拳一行礼,笑道:“半月师兄!”
话落,半月公子快步离场,临走前用那黑的不见底的眸子,狠狠刮了朝歌一样,仿佛是一种警告,或是一种宣战。
“可插手七国会都是七国中最具盛名的才子,不知朝兄能够胜任此重担?”
而不是本身主动去抓取窜改运气的机遇。
朝歌看到陈浩那必定的目光,如同飞蛾碰到光,让本来落空信心的朝歌在一起鼓起全数的勇气:“我朝歌,从不会半途而废,若你的文学能赛过我,你也能够代表天星国去啊!”
六国比试,就是他朝歌名扬天下的机遇,为此他不会后退一步。
看那朝歌就是一头倔驴,没法拉回半步,半月公子手微微一抖,狠狠抓着折扇,仿佛将它抓断普通,他神采有些狰狞,面庞有些发狠:“朝歌,本日文学比试是我输了,既然我美意提示你,那么就请你代我插手六国比试吧。”
陈浩微微讶异的望了一望朝歌那薄弱的背景,这还是他熟谙阿谁强大的少年吗。
“既然是同门师兄,,朝歌就不客气了,叨教方才比试谁赢谁输呢?”朝歌压抑心中的高兴,目光灼灼的看着半月公子。
半月公子神采沉了沉,眼底有些庞大,开口道:“我半月公子从成名以来,向来没有输过任何人,你要我承认我输之前我要奉告你一件事,明天青云会胜利者将在两日后代表天星国与六国来一场比试,这六国中就有突厥人。”
半月公子一张俊脸都要黑了,朝歌一个豪门后辈凭甚么跟他平起平坐,同为大儒门徒。
“叨教师弟,你感觉你能够代表天星国吗?”半月公子声音带着恶魔勾引让统统人都怔住了。
“敢问朝兄,你可晓得这七国会是如那边所,今我天星国蒙受突厥来犯,其他五国秉着坐上观虎斗的差遣,坐着那边看戏,但七国中每隔50年就会停止一次七国会,胜利者能够像其他六国提出前提。”
这些人,都是天星国各地中闻名的才子,他们都没有想到此次青云会竟然与昔日分歧,文采出众拔得头筹者,竟然要代表天星国与六国比试才学,在这六国人中就有突厥人。
遥遥的问声,惊起安静湖面的一丝波澜,让世人目光带着思疑和不肯定看着朝歌这个肥胖的少年。
见证了这一刻的属于朝歌风景。
想到这里世民气中仿佛堕入泥潭中狮子,越是吼怒身材越堕入越深。
统统人妒忌的目光中,朝歌行了三拜九叩大礼。
一众才子在桃花落英缤纷中看着这恰好少年,一席白袍烘托着他脱俗的风雅,一张浅显的脸上一双剑眸熠熠生辉,像那高高升起的太阳,非常的闪烁,让人没法展开眼。
又听到突厥人三个字,朝歌双手握紧拳头,将指甲狠狠镶嵌到肉里,从掌心中传来把柄,让他死死的咬住牙关,他目中带有不成燃烧肝火,在那肝火中回放着被饭店老板摈除,赞扬无门的那一画面。
他要功成名就,让婉君过上充足的糊口,让本身老婆以本身为高傲。那么统统挡在他前面的人朝歌都要十足打败。
心想,这豪门后辈倒是有些天不怕地不怕之势,竟然能让他们产生惊骇之意。
朝歌内心此时只要一个声音,那就是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