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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巨子》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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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漫步什刹海[第1页/共3页]

这里的大多数酒吧中的歌手,就是如许的北漂,一边在酒吧唱歌赚取糊口费保持生存,一边等候着机遇,等候像前辈们,如羽泉等北漂歌手一样,被唱片公司发明,一举成名。

叶薇语笑着看他一脸深思的模样,说:“你还真是的,来吃个烤肉,也不忘了给你公司里拉人。”

说实话,林风在这一点上,固然比叶薇语多了十多年的经历,也仍然感到茫然。

这个看起来不过18、9岁女孩,有点眼熟。

平生只够爱一小我。

这统统,都证了然,平生只爱一小我,有多难。

林风愣了一会神,才发明叶薇语神采很丢脸。

想了想,浅笑道:“你嗓音不错,如果想唱歌的话,能够去吾爱音乐网上上传本身的歌曲,有机遇签约的话,便能够出本身的专辑了,应当会比如许在内里唱歌有前程。”

这句诗宿世在收集传播非常广,被微博、微信等交际平台一再转发,人们纷繁借此来感慨畴前阿谁年代的糊口和爱情,歌颂当时的爱情,简朴、隽久、浑厚、仁慈,虔诚。

在林风眼中,此时的什刹海还没有宿世最火的时候那么拥堵繁闹,还保存着些许这里的原汁原貌,在沿岸的静吧中,模糊传来婉转的萨克斯音乐,与叶薇语联袂安步在岸边,傍水临风,舒畅悠然。

大学时,每次看完话剧出来,两人都会手拉手沿着兵马司胡同一起走到什刹海,那边的胡同到了早晨会有很多的烤串摊,非常好吃。

究其启事,还是因为在节拍越来越来,合作越来越狠恶,民气越来越暴躁,男女之间的来往变得快餐化,统统逐步被款项所主导的社会中,人们已经很难再找到这类夸姣的爱情了……。

林风点头,随口道:“那就唱一首你最特长的吧。”

林风和叶薇语正说话间,就走来这么一小我。

女孩很欢畅,调剂了一下呼吸,手指矫捷的拨动琴弦,一串动听的旋律响起。

林风和叶薇语找处所坐下,要了两把烤肉串、两把肉筋、一把板筋,还给叶薇语烤了点蔬菜,要了两瓶啤酒。

…………

什刹海本来是都城内的一处野景区,风景美好,氛围新奇,四周蛛网般密布着大大小小的胡同,以及四合院的青砖灰瓦,朱漆大门,湖中荷花亭亭玉立。

两人嬉笑着,听着歌,吃着烤肉,吹着夜风,感受很轻松。

都城有一个特别的文明群体,就是北漂。作为帝都,文明之都,天下各地怀有胡想的年青人都会聚而来,爱好影视的堆积在北影、中戏四周,爱好音乐的,则大多堆积在三里屯、什刹海酒吧街。

此时已是深春,晚风和顺,漫步在帝都LC区的胡同中,夜色喧闹,偶尔有车声从巷口传来,拉着身边女孩柔嫩温热的小手,感受着她的依靠和爱恋,林风俄然感遭到了曾耐久违的那种芳华时怦然心动的滋味。

女孩接过钱,到了谢,答复:“我叫杨林。”

林风只好和她牵手向什刹海方向走去。

林风给了她十块钱,问道:“唱的不错,你叫甚么名字?”

林风苦笑:“大蜜斯,吃完饭才多久?哪有肚子吃宵夜。”

实在叶薇语也不饿,她就俄然想和林风来这里,回味曾经两人大学时早晨溜出来玩时的欢愉。但看林风兴趣很高,也笑眯眯的拿着串肉筋,小猫似的一点点吃着。

叶薇语看她忐忑的模样,内心有些不幸,拿起歌单看了看,也不晓得点甚么,递给林风道:“我们点一首吧。”

叶薇语不平:“我又不消你养,到时候你真买卖不好了,还要靠我养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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