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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传秘术:赶虫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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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林慕蝉出世1[第1页/共3页]

有条记曾说,赶虫这行是从蹲鹰生长起来的。

至于林慕蝉所打算的,明天去造沸水井冰,我却提不起兴趣,不是我对紫金木没有兴趣,而是我对楚凤楼不放心,总感受此人怪怪的。

大鹰隼就得占游架,喂姜片,渐渐熬,熬出来才敢架出去,小鹰隼带窝子,窝子里有根线,瞥见猎物和扔飞镖一样扔出去,它本身就抓,大鹰隼得盘飞,能做到隔山喊鹰方才气够,就是隔着一座山,一吹鹰哨,能返来,就算盘好。

回到大学城已是半夜时分,楚凤楼为了表达一份民气,当夜买了很多烧烤,要跟我们上山一块住,恐怕我们跑单帮,把火叶枪给拔了,我实在是没找到合适的来由回绝。

我望着星空,却久久不能入眠。十年来第一次混迹贩子,有幸碰到了林慕蝉如许的同病相怜者,是第一个能够和我说话谈天的女子,实在她长得很标致,只是蓬头垢面,脏了些,固然是跛足,但亭亭玉立之时,那份如云的袅娜,更让人过目难忘。不管她身上有多大的奥妙,我都至心但愿能和她耐久相处下去。

当时月华如水,大银盆似的玉轮高高挂在树梢,月华流泻之下,一个高瘦的跛足女丐站在砖堆上,风吹散了她的头发,望着远远的夜空,一只健旺的小角鹰站在肩头,不时拍打一下翅膀,感受着清风的滋味……

我诘问道:“你住在那里?是不是也扎柴堆?”

黄金童虽说熟谙时候短,并且此人前半生作歹多端,但终归是本性恋人,那日张舒望家被鼠祸,为了救张舒望,急的他如同火烧了尾巴,那种孔殷是装不出来的。此人不是好人,却能够做好朋友。

林慕蝉说这话不假,头熟谙第一天,就见到她吓飞了一笼子鸡。

说完一瘸一拐的走了。

辽东有一种隼,十余万中才出一架海东青,是一种小虫,此禽不在大小,虽与鹁鸽一样大,也能上天拿天鹅,赶虫的前辈多有蹲海东青的。

站在林慕蝉肩头的这只,还是海东青中的极品。隼不是鹰,隼认家认户,玩熟了,能够放出盘飞,早出晚归,鹰不认人,养的再熟,飘的概率也大。隼靠速率爪击,鹰靠腾挪抓拿,隼风俗长空一击,鹰合适林间溜边,隼发明猎物,常常直冲天涯,然后爬升,速率缓慢,在猎物背上致命一爪,偶然能打穿一个洞,鹰也拿走兽,隼多拿飞禽。

楚凤楼公然满面东风的笑道:“林mm,你真有本领能让飞禽惊骇?那咱不消杀掉扑天雕,你只需求把它吓走就行。”

林慕蝉一副怀才不遇的模样,站起家来,一瘸一拐的走到一堆废砖前面,渐渐爬了上去,黄金童还打趣说:“开打趣的,你可别寻短见,从那砖堆上跳下来可摔不死。”

如果回不来如何办?好办,再去淘换另一只,鹰隼盘飞不回就叫飘了。这东西,讲究的人家只玩一季,当年捉当年放,因为它们还要远远迁徙,繁衍后代,所捕的猎物,也多是獐兔狐獾,而喂鹰隼的肉倒是牛肉,用牛肉换兔肉,也是个败家的活儿,以是描述纨绔后辈多叫飞鹰喽啰。

既然天下的飞禽都得怕林慕蝉,何故这海东青就不怕,也令人费解。黄金童问的比较直白,林慕蝉避而不答,她身上仿佛有个极大的奥妙,不肯公之于众。

林慕蝉微微一笑道:“我住的处所,你们去不了!”

很明显,林慕蝉与纨绔二字相形甚远,最起码,称的起纨绔也得衣食无忧,林慕蝉还在守渣滓箱的阶段,本身衣食尚且不周,养狗也是嚼用,更没有力量养甚么食肉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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