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1页/共5页]
苏锦文,北师大哲学系研二的在读研讨生,虚岁25,土生土长的苏家镇人。
苏锦文看着喋喋不休的方芳,内心却在想着钱钟书在《围城》中说过的一句话:“平生最恨小都会的漂亮女郎,后进的时髦,乡气的都会化……”苏锦文在想着这些话的时候,脸上便暴露了一份忍俊不由的的神情。
这景山顿时便要方芳给锦文家里打电话,还说:“你跟芳芳是那么要好的朋友,你看你俩现在见一面多不轻易啊,来都来了,如何又要走呢?如许吧,我们去内里吃牛肉汤锅,你俩也好叙话旧,同时也表达我和方芳对你的欢迎之情,以是请你千万要给个面子,不然方芳会怪我对你照顾不周的。”
方芳听了便殷勤的说:“现在好了,今后你去那里就奉告我一声,我送你,我跟你说哈,千万不要跟我客气!”
方芳就是如许一个开畅欢愉的人,她和锦文的脾气美满是两种范例,方芳开畅外向,锦文矜持文静。但两小我的的确确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好朋友。
这两口儿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锦文仿佛也不好再推让了,便承诺和他们一起去吃牛肉汤锅。
方芳也在一旁说:“走吧锦文,你如果不去呀,就是看不起我了!”
提及那牛肉汤锅,但是这镇上的一绝,你别说锦文还真的喜好吃,从小就喜好,小时候最欢畅的事就是爸妈领了薪水带她去镇上吃牛肉汤锅了。
好朋友多年不在一块儿,两小我早已朝着分歧的方向生长起来,现在的苏锦文是越来越有多数会里读书人的气质了,知性,高雅。而方芳,却越来越具有处所特性了,呱噪,闹腾。在苏锦文的眼里,明天方芳的打扮,也不敢恭维:一身大红的连衣裙,脚上一双同色系的细高跟凉皮鞋;脸上画着盛饰,也粘了假睫毛,搞得一双大眼睛更加的扑闪迷离;另有那头发,夸大的挑染出红、绿、紫三种色彩来,因为天太热,以是方芳就把她那长长的卷发在头顶上束成了一个髻。她实在是太素净了,乍一看,像只火鸡。
方芳不美意义的对段英说:“阿姨,是我吵着您了吧,我老是改不了这大嗓门的风俗!”
自从初中毕业去县城读高中至今,苏锦文呆在家里的时候就很少很少了,实在苏锦文还是很驰念这间小屋的,因为它是那么熟谙和温馨,这间小屋,见证了苏锦文生长过程中经历过的统统高傲与光荣。
小镇则沿溪而建,每隔一段间隔,溪上便有一座简易的石桥将两岸连成一体。街边的修建大多为木质布局,固然年代长远,房屋看上去也有点陈旧了,但那些飞檐翘角的木楼,再加上那清一色的青石板铺成的街道,远远的看着,古香古色的,还很有几分古韵。
苏锦文展开迷蒙的双眼,她翻了个身,又顺势在床上用力的伸了个懒腰,然后眨巴眨巴眼睛,再随便的仰躺在她的小床上。
方芳听了就呵呵的笑,说:“才女都是如许文静的,锦文你说是不是呀?”
在苏锦文看来,方芳的家实在是太“豪华”了,“豪华”得有点让人目炫狼籍。
段英见了便忍不住好笑,说:“你们苏教员又不吃人,你干吗还那么怕他。”
在苏家镇,很多时候还是讲究个师道庄严的,这里很多的民风风俗,都还保存着畴昔古朴的味道。
方芳和苏锦文是邻居,两人从小一块儿长大。方芳的父亲方耀也是苏家镇中间校的教员,母亲是黉舍食堂的零时工。小时候的方芳有点儿胖,脑瓜子也不如何矫捷,学习成绩很糟糕,不过方芳的脾气活泼,喜好唱唱跳跳,以是初中毕业的时候,在父母的安排下勉强去读了个幼师,就在苏锦文高中毕业那年,方芳就幼师毕业了,现在在苏家镇幼儿园成了一名正式的幼儿西席。